第1161 期(1986 年 11 月 23 日)
◎ 特稿 ◎ 黎本正
有些基督敎聚會開始時(請注意:不是開始前)常有一段唱詩時間,有人負責領唱。關於這段唱詩時間的意義,不同的人,自覺或不自覺地,有不同的看法:或是等候與會者到齊,或是企圖製做一種聚會氣氛。這些都是非常「人本」的唱詩目的,與聚會唱詩的眞意背道而馳。聚會中唱詩實應以神爲中心。無論讚美、感恩、認罪、祈禱、等候仰望神、宣揚神的美德與作爲,都是向神發出歌頌,爲要榮耀祂、稱謝祂、尊崇祂、盼望祂、宣認祂。這是敬拜,是蒙神拯救、屬神的子民進到至榮耀的主大君王面前所自然應有的歡悅或崇敬的表達(詩卅三1;一三七1;來十三15)。當然,生活與信仰相違背的人不可能有眞表現(除非先向神認罪求赦),就算裝模作樣也不蒙神悅納(摩五23)。興高釆烈地自娛或娛賓式的唱歌(有時-是不自覺的)也屬無聊(摩六5)。所以,舞製做--出來的氣氛只是渲染、是純感官上的刺激、是表面—化的、虛假的。相反地,領唱者只要引發會衆出自心靈誠實地歌頌,自然就會產生相配的屬靈「情境」(我再說:不是氣氛)。
旣然如此,領唱者的責任就很重大了。爲了要達到上述應有的唱詩果效,他宜留意以下事情:
1、詩詞要言之有物及合乎聖經眞理自不在言。並且,詩詞旣然要讓每一會衆都能體會及誠實地表達,就不能太重感性之或個人化(這些可以留待個人靈修或小組分享時唱),而應注重客觀的眞理及信徒應有的共通經歴。固然有些眞理是初信者未認識的,有些經歷是初信者未有的。但旣然是眞理,旣然是眞信徒遲早必有的共-通經歷,就不怕敎他們唱。這就是唱詩的造就性之一。
2、曲調本身要有音樂上的優良質素,又能恰當地表達,甚至突出詩詞的意境也自不在言。更重要的是,曲調旣然要讓會衆中每一人都能唱得好、(唱得不好就是虧損了這敬拜的祭物),就不能超乎會衆的一般能力。太花巧的節奏及太多半音變化都不適宜。
常見有人領唱一些原本爲獨唱或小組合唱而寫一的難度較高的聖歌,會衆一當然不會唱得好。有些領-唱者也頗覺得自討沒趣,-却不明白其中原委。有些-領詩却毫不察覺或毫不介-意。這才是最不幸。其實,所謂知己知彼,百戰百勝。領唱者應明瞭自己及會衆的音樂能力,才不致選錯詩歌:就是自己無足夠能力敎曉會衆,或者會衆亦無足夠能力學得懂的詩歌。
有些詩歌似乎難,但領唱者若有足夠的音樂能力,會衆就易於被敎曉了,會衆的音樂水準及對音樂的鑑賞力也間接提高了。這是好事,也是聖詩的造就性的月一方面。但有些詩歌聴時似乎不太難,領唱者聽過十多遍錄音也勉强識唱了。但在唱詩時會衆却沒有領唱者的「準備工夫」。領唱者也無能力去改正他們唱得不對的地方。於是就馬馬虎虎地了事,對表達及領會該詩都大打折扣,這是十分不幸。以上只談及兩點。要留意的事情當然還有不少。筆者只是抛磚引玉,希望同道中人不吝賜敎,繼繽分享他們的心得。
內容刊載於《基督教週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