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門徒的代價


2715 期(2016 年 9 月 4 日)
◎ 釋經講道 ◎ 梁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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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十四25-33)

  本段經文驟眼看來頗倔強絕情。令人難以接受。這正是神學上的一種「似非而是」(paradox)的弔詭。也是耶穌所常用的一種手法。

  一、計算代價勿糊塗

  用「蓋搭樓房」與「出兵打仗」為喻。這種計數法原是世俗的「睇餸食飯」踏步而行的辦事方法。

  但「信心」卻不是如此踏步而行。「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在資源缺乏當中,往往靠主跨欄躍過。在許多的教會事工上、信徒生活上、信仰成長上都有許多見證,如同雲彩圍繞着我們。

  經文只是點出,世俗人尚懂踏步計算。我們作主的門徒,豈可糊塗呢。既然看到基督如同明珠埋藏於地,豈不拼盡所有、所能而求取得嗎?這種「拼盡」就是付代價了。

  二、作主門徒需轉化生命

  耶穌一口價「⋯⋯若不愛我勝過⋯⋯」(26)。真是語不驚人誓不休,這正是「似非而是」弔詭的妙着。

  其實耶穌深知道,當代的宗教信念不能向信眾提供這種「愛」的能源。當時的宗教層面只是有賴於人性「自然的愛」與「恐懼」為手段,與律法、遺傳、禮儀等掛勾。有敬虔的外貌,漸而失卻敬虔的內在,成了一具粉飾的墳墓,甚至等而下之,成了假冒為善之徒。稍有良知的,努力攻克己身、努力求存。

  但鐵漢子如保羅也發出悲鳴「我真是苦呀」;明心見性的修士馬丁路德,每聞雷聲就驚慌莫名,當作是上帝的憤怒、律法的追討。現代人實難明白他們的掙扎痛苦。他們「勞苦擔重擔」、「壓傷的蘆葦」、「將殘的燈火」,這不是指生活擔子,而是對「律法」的恐懼,等同祕密警察、步步窺視着。

  及時的「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福音的起頭」(可一1)。祂既是「福音」的起頭,也就是「律法」的終結者。祂不是廢掉律法,乃是成全律法。就為我還清在律法中欠下的「巨債」,也洗淨塗抹了在律法中所檢控的「罪」。這就是「福音」。

  這「福音」之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又成為我們生命的轉化,成了作門徒跟從主的契機。

  三、作主門徒背十字架全獻上

  生命的轉化不是一次過的,正如耶穌所說:「不但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10)過程乃是基督徒一生的功課。如保羅所言「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

  所以教會有所謂「門徒訓練」,深淺由人,不過切忌標籤、切忌把生命事工化,變成教會中的另類人物。

  作主的門徒生命的深化,實有賴「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天天跟隨主」。有會友苦笑談及家中有兩條「頂心杉」,我即時意會回應「剛剛砌成一個十字架,你就忍耐學習功課吧」。這是最處境化的一個功課。

  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十字架、有時是由私慾所產生、有時是外加的、莫名其妙的。有時是價值觀的爭持等等,甚至保羅身上的一根刺,都是叫我們經歷與主同釘、與主同活的功課,叫「己」死更透徹,叫生命活得更光采,反映基督的榮美。

  甚至可以為見證捨命,就如基督對彼得說:「你年輕的時候、自己束上帶子、隨意往來。但你年老的時候,你要伸出手來、別人要把你束上,帶你到不願意的地方」。這是慈繩愛索Agape的綑綁,也是聖靈的綑綁。

  這是甘之如飴的經歷,實在不敢說跟從主付代價。反之,上帝為我們有喪子之痛,基督有錐心滴血之痛,代價無以言之。「恩典太美麗」,但願我們以生命去唱和。

  梁銘(中華基督教禮賢會紅磡堂榮譽顧問牧師)·聖靈降臨後第十六主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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