唸初中的時候,英語老師着我們看英文報章,要求不高,每週看一篇文章即可。那時候我每週買一份英文虎報,看的是一個專欄,名為“Stranger than Fiction”,那是一個短篇小說的專欄,每星期刊出一篇短篇小說。
起初是被專欄名稱吸引,一方面,以當時的語文能力實在看不懂評論文章,只可以選副刊篇目;另一方面,性近文學,對散文小說特別親近。後來才知道專欄名稱來自一句諺語︰“Life is stranger than fiction”——人生比小說更離奇,拍腿稱妙,說得太好了。
小說是虛構的,然而文學理論會告訴你,創作源於生活。作者再天馬行空,也脫不了其生活經驗的影響,但同時,創作卻又是沒有邊界的,遠遠超越一個個人有限的生活。好看的小說,在意想之外,卻又在情理當中。
今人讀小說的不多,看電視劇的非常多,那劇本,也是一種講故事的方法。觀眾邊看邊罵︰「哪裏就有這種巧合?編劇『夾硬來』。」「人物怎可能這樣突然轉變?也太離奇吧﹗」如果一成不變,更加痛罵︰「肚餓了就去煮碗麵,要大團圓就先行燒烤,自己抄自己一千次,有夠爛的﹗」不過,戲還是會演下去。
不想,生活原來真的比虛構(fiction亦可譯為虛構)更離奇,整整一個二零一四年再加二零一五的上半年,常常每天不論早午晚就會發現各種奇怪現象、匪夷所思的行徑,聽到腦筋轉彎不過來的言詞。拍案而起之餘,痛恨自己不會寫小說。實在需要一個更具虛構力的腦袋,把種種離奇重置於情理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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