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的力量比槍大


2631 期(2015 年 1 月 25 日)
◎ 新聞捕手 ◎ 羅杰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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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國巴黎才發生舉世震驚的恐怖襲擊,香港又有擲燃燒彈的恐嚇,兩宗事件都關涉傳媒。巴黎《查理周刋》的諷刺漫畫不怕招風惹雨;香港的《壹傳媒》擅長以爆料興風起浪。兩宗殺人放火的事件,當然引來社會各界的譴責,但卻同時令人思索,嘲諷言論的風險與責任。

  這樣說,並沒有半點為行兇者開脫的意圖,更不是涼薄死者的無辜,也無意為非法的暴力行為開脫。因為任何的暴力和仇殺,都是不應姑息的。但在聲討和譴責殺死十二人的兇手時,強調「筆的力量比槍大」,維護「言論自由和創作自由」的聲音之中,亦有人提出要反思。「以嘲諷和詆毀,甚至煽動仇恨的言論和作品(包括文章和漫畫),是否能夠受言論自由所保障」,「以槍桿子攻擊筆桿子的人,是否是先受到筆桿子的傷害,雖然不是身體上的,卻是心靈和尊嚴受到凌辱。這樣的傳媒是否需要自我糾正?」

  《查理周刊》的漫畫家卡比就這樣說:「逗你發笑來揭露愚昧,是我們的活力。」換言之,他們是認為自己站在知識和道德的高地,並且以「揭露愚昧」(也可能是醜化對方),引人發笑的態度來令對方出醜,是他們的權利和責任;而香港的《壹傳媒》也是近似的作風。毫無疑問,幽默是一種高尚,諷刺是一種機智,而且這兩者也同樣有「揭露愚昧」的功能,但卻不會(也應避免)產生令人忿恨的反應。因為幽默和諷刺與詆毀和醜化並不相同,它們高低兩極,南轅北轍。

  沒有人會反對言論自由,事實上亦需要有敢言的傳媒,社會才能更加公平、廉潔、安全。但言論自由的界線和目的在哪裏?曾經以一把《野火》使台灣社會燒得灼熱的龍應台,對言論自由和筆的力量既珍惜又戒懼。她當然知道「筆的力量比槍大」。正因如此,龍應台用最堅定的聲音說「品格、教養、文明,是執筆的人和傳媒必須有的質素。」那些以剌痛人為快樂,抹黑對方而感到光榮的作者、漫畫家、傳媒,他們捍衞的是言論自由,還是自己的「創作」自由?

  耶穌說,真理叫人得自由。換言之,自由不能沒有真理。真理的涵意,最少應當包含真實、公正、和平、愛。這樣的筆,不但力量比槍大,甚至能消滅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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