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經文:約一29-42
約翰福音被寫下來是有其重要的目的,就是「要使你們相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永生的兒子,好因着他的名得生命。」(約二十31) 這都成為教會一直認信的真理;但在福音書寫成的年代,這句話卻被猶太人視為對上帝的褻瀆,非要把宣認這樣信仰的人,用石頭打死不可。他們一直想要除掉耶穌,也離不開這個理由。(詳見約五17-18)
約翰福音從第一章起,就帶着一份使命,要把「耶穌是基督,上帝永生的兒子」這個真理,以每件發生在耶穌身上的事,作為佐證,宣揚開去。它要表明耶穌不僅是一個人,更重要的:祂就是上帝自己。為耶穌施洗的約翰因見到「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停留在耶穌的身上」,就知道了耶穌正是那位在萬世以先已存在,創始成終的上帝。從歷史的角度看,施洗約翰確實比耶穌早來到世界,但奧義的地方就在這裏─道成了肉身的耶穌,比他還早就已經存在了。約翰看見聖靈在耶穌身上的工作,不由他不相信耶穌有着上帝位格的身分,他就作起見證來:「這一位是上帝的兒子。」然而不是每個人都有像施洗約翰般的觸覺:看見了,就信。
約翰的兩個門徒聽到老師講起耶穌,就離他而去,跟從了耶穌,其中一人是安得烈。我們不妨留意他們怎樣稱呼耶穌:「拉比,你在哪裏住?」「拉比」是希伯來語「老師」的意思,他們這樣稱呼耶穌是合適的,但福音書作者卻利用這些看起來,聽起來,得人尊敬的稱謂,對他的讀者提出挑戰。就如這兩位門徒,他們的屬靈觸覺,比起他們先前的老師施洗約翰還有一段距離─他們看到的耶穌只不過是「一個人」,一位拉比而已。即使後來安得烈有深一層的體會,相信自己遇到的那位耶穌就是「彌賽亞」,但都只停留在耶穌是「一個人」的知性上。在當時,一般猶太人都相信彌賽亞是「人」的身分,縱使他能施行各樣神蹟奇事,甚至比大衞王更偉大,也不過是「一個人」而已。這要到耶穌復活升天以後,聖靈降臨在門徒中間,他們才真正認識耶穌是怎樣的一位道成了肉身的基督。
認信從來不是一件一蹴即就的事。接受耶穌是一位偉大的老師,或是一位滿有智慧的先知,或是一位帶着能力施行異能的術士,這樣不難,甚至我們也曾認為耶穌就是這樣的一位基督。然而福音書作者約翰卻認為,我們的屬靈觸覺還是欠缺一點靈敏度,就是我們所宣認的基督耶穌,不只是一個人,他更是上帝自己。約翰福音就是一部見證集,見證「道」就是那位又真又活的上帝。耶穌的一言一行都記錄在裏面,目的是「要使你們相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永生的兒子,好因着祂的名得生命。」
林振偉(香港聖公會施洗聖約翰主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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