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信祈禱


2565 期(2013 年 10 月 20 日)
◎ 釋經講道 ◎ 區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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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回探訪外地一處窮鄉僻壤的教會,當主日敬拜聚會完結之後,但見不少信徒走到禮堂前,要求牧人為他們的傷病祈禱;而我也被邀為病人祈禱。後來接待的宣教士問及此行的體會,我即時反射式地由衷回答:信徒相信祈禱。

  路加福音由第九章五十一節至第十九章二十七節,是一個明顯的大段落;重點記述了耶穌離別家鄉,往耶路撒冷去,在路途上發生的大事。在這次行程中,耶穌的工作重點是「門徒訓練」。其中第十八章一至八節是關於祈禱的課題。

  這段經文以「耶穌對他們講……」(十八1上)開始;參照前段(十八37)可知,「你們」就是門徒。耶穌向門徒、就是向跟從祂的人說明祈禱的道理。可知祈禱是有來自耶穌的原理的,並不由得人自作自是。祈禱也是歷世歷代信徒需要明白,並且實行的信仰生活。

  祈禱是耶穌經常教導門徒的重要課題:在本段之前,耶穌曾經教導關於祈禱的內容(十一1-13);在本段之後,耶穌又再教導關於祈禱的態度(十八9-14)。本段旨在「……教導他們要時常禱告,不可灰心。」(十八1下);耶穌要教導關於祈禱的信心(十八8下)。

  耶穌是一位能夠出色地對應情勢和受眾的教師,祂施教的形式活潑多姿;這一回他「……講了一個比喻」(十八1上)。比喻是耶穌經常採用的講解方式;他採用日常生活的尋常體驗,引導聽者基於自己已有的見識,進而延展了解新接收的教導。

  在耶穌的時代,正值猶太民族落在羅馬帝國的高壓統治之下;「不義的法官」(十八2,6),司空見慣,是百姓深惡痛絕的無奈。「寡婦」(十八3上),孤苦辛酸,也是社會常見的悲情。不義的法官代表着世間的暴虐權貴;寡婦代表着世間的無助弱小。耶穌講這比喻的情節,圍繞着這兩樣社會地位懸殊對比的人士而發展。

  法官的角色以至任務,基本上是為百姓主持公道;可是這些有權有勢的人,偏偏就是「不敬畏神,也不尊重人」(十八2,4下),他們的人生只有自己。寡婦是古代社會中最典型的弱勢女流;可是這些無依無靠的人,偏偏又是人間恃強凌弱情勢下的最易受傷害者,在生活處境中得不到「公道」(十八3,5,7)。

  一名得不到公道的寡婦,向一名不義的法官求助,結果自然是「都不肯」(十八4);眼看會形成一個有冤無路訴的困局了。然而這名寡婦「常常到法官那裏」(十八3),令他感到「不斷煩擾我」(十八5)!後來為了擺脫寡婦,「免得她終日不斷搞擾我」(十八5),法官終於為寡婦「討個公道」(十八5)。

  要準確地理解耶穌的比喻,需要掌握合宜的原理。上主當然並非不義的法官,而信徒亦非寡婦。耶穌講這個比喻,也用上祂慣常的誇張口吻:若果不義的法官尚且純粹為了自我免煩,而為他所漠視的寡婦主持公道;上主必更為所愛的人(十八7)討回公道了。卑微的人需要「日夜呼喊他」(十八7);恆久祈禱,肯定上主會有作為,這就是「信心」(十八8下)。

  世間發生太多恃勢凌人,令人氣憤難平的事情。人間滿了冤苦纏磨,使人感慨萬千的鬱結。欠缺公正的社會制度,貪得無厭的利益集團,矮化人性的效率至上……等。信徒會着緊,催逼,質疑—上主啊,祢在哪裏?

  我信祈禱;背後是我信上帝,我信我主耶穌基督,我信聖靈。我信祈禱;讓三一至高上主以其全權、全智、全愛,成就美善。

  區伯平(宣道會香港區聯會義務牧顧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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