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的操守


2539 期(2013 年 4 月 21 日)
◎ 新聞捕手 ◎ 袁天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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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國三大政黨經歷數個月爭辯,最終於月前就報業監管改革達成協議,同意以皇家特許令(Royal Charter)形式成立獨立傳媒監管機構,力阻前年爆出的竊聽醜聞再度發生。該機構有權向違例傳媒處以高達近一千二百萬港元的罰款,及要求媒體公開道歉。但當地三大報業集團已表明會杯葛協議,稱英國享有三百一十八年的新聞自由面臨威脅。

  日前香港特區政府就新修訂的《公司條例》有關市民查閱董事身分證號碼和住址暫時擱置。新規定限制市民查閱有關資料,可能得知公司董事的住址及身分識別號碼。該規定備受工會,法律界及新聞界所反對。

  在民主和開放的社會,知悉權是相當重要,訂定法律加以規管是危險和不合時宜,但傳媒理應自律,以合法的方法取得,又以合情合理的方式發放。

  月前香港發生一件不幸的事,一名五十多歲患有唐氏綜合症的男士突然猝死,但在驗屍和警方調查後,認為死因有可疑,拘捕了兩名照顧他的外籍傭工,並控以誤殺。事情究竟如何,仍有待警方的調查。對這事件,傳媒和市民當然都感興趣和關心。可惜的是,有一份報章,將事件的人物詳細報道,例如死者的父母親與家人的姓名,甚至是父親留下的遺囑版本與遺產數目等也報道出來。筆者相信報道是真實的,也欣賞傳媒能努力去查究事實,但個人質疑有甚麼需要作這麼詳盡的報道?

  兒子患有唐氏綜合症,五十多歲只得三歲的智力,在中國人社會中總覺得不幸,不想多談,這也解釋了死者父親雖然富有,但言行低調。是次無論是意外,或是其他原因令致死亡,更是不幸。從電視鏡頭看到的,死者家人也避免公開露面。但報章那麼詳盡的將人家起底,這些資料對關心事件的人有何作用?報道是否在傷口上撒鹽?

  相比死者母親所作的,她沒有懷疑兩個傭人,還拿出金錢替其中一位年長的傭人保釋接受調查,接待她在家中,傳媒的報道是否有情有理呢?

  「用愛心說誠實話。」(弗四15)說誠實話的不等於有愛心,惟有能考慮到他人的感受,存着關心、體諒、不故意傷害,將真話說出來,才是存有愛心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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