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以實踐的道理?


2382 期(2010 年 4 月 18 日)
◎ 問道 ◎ 許立中

分享: 推特推介 Whatsapp 電郵推介 電郵 臉書推介 臉書 推特推介 推特
 

耶穌教訓我們要饒恕人七十個七次,我知道祂的意思是饒恕人是無止境的,這在道理上無懈可擊,但如果對方沒有悔改,或只是三分鐘熱度又故態復萌,這麼饒恕下去是否等於縱容?

  基督教信仰給外人其中一個最深刻的印象,恐怕就是「在道理上無懈可擊」,可惜卻往往無法在現實生活中實踐出來。基督徒好像都不吃人間煙火。譬如說饒恕。

  導致這個問題的原因之一,是我們往往脫離經文的上文下理,完全抽空地去理解一個教訓。於是,也就牽引出很多「如果」、「萬一」的問題來。

  就拿「饒恕人七十個七次」這個教訓來說吧(太十八21-27)。在它之前,主耶穌是在談到「若你的弟兄得罪你」的問題(15-20);之後,是論到「不憐憫人的必不蒙憐憫」的道理(28-35)。而「饒恕」這主題,也就必須放在它的前文(如何處理弟兄的錯誤)和後理(「從心裡饒恕」)這個框架去理解。

  換句話說,每一段經文或每一個教訓,都有它們要應對的處境和要解決的問題;我們不能生硬地將它們抽離出來,望文生義地去揣測它們的意思,然後再列舉出七十七個可能的情況,去質疑它們的適切性和可行性。

  在彼得問耶穌「主阿,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之前,主耶穌正是在講論到「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15)換句話說,饒恕並不等於文過飾非、視而不見,縱容他繼續錯下去,而是必須「指出他的錯來」加以處理。

  不但如此,「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16-17)而這樣做的目的,並不是要為自己取個說法、拿個公道,而是「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15)。饒恕只有一個目的,就是挽回。

  這樣,饒恕跟縱容也就完全沒有半點關係了。從前文看來,這裡的重點似乎是說,真正的饒恕是沒有計算的。「我忍你一次、兩次、三次,到第四次,那就不要說我沒有給你機會了!」這明顯不是饒恕,只是容忍;而我們都知道,容忍是有限度的!

  那麼,上主為甚麼要求我們無條件、不設上限地去饒恕呢?原因大概就像下文那個欠了主人千萬兩銀子的僕人,只要我們躬身自省、撫心自問,就會知道自己的虧欠多不勝數,那麼我們又怎好意思抓著那只不過欠我們十兩銀子的弟兄不放呢?

  其實,這也並不是甚麼超凡入聖、難以實踐的要求,而是一般人的尋常經驗,因為這基本上只是每一個父母對他們的子女的態度罷了。不是嗎?天下間又那有父母對自己的子女定下犯錯的上限,一旦超越了限額,就不再給予機會,甚至形同陌路?無論他們跌倒過多少次,只要子女真心承認自己的錯誤,那麼我們還是會饒恕他們,並且是「從心裡饒恕」(35)。

  而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我們往往就能夠設身處地,體會到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望著那班在關鍵時刻沈睡的門徒,失望之餘卻又體諒到「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太二十六41)甚至在彼得跌倒之前,主就已經預先饒恕了他:「......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路二十二31-32)亦只有這樣徹底的饒恕,充滿了救贖的能力!

  


【要聞】

【教會、機構短訊】

【教會之聲】

【時事透析】

【息息相關】

【時代講章】

【黃金歲月】

【人間如話】

【誠心所願】

【教會今昔】

【教會語文漫談】

【童話人間】

【三人行】

【問道】

【品蘭集】

【靈修果園】

【特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