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要進度,政制莫停步」,這是2012政制方案的宣傳口號,但是「進度」與「進步」是兩回事。
政府是否有意推行民主,實行普選?相信你我心中已有答案。諮詢文件所建議的政制改革,只是二零零五年的翻叮方案。雖然功能組別中5席區議會由民選區議員選出,但另一方面再沒有明示取消區議會的委任制。在行政長官選舉方面,二零零五年方案建議由800人增至1600人組成選舉委員會,現收窄減少至1200人。所以建議只可算是原地踏步,甚至是退步。所以宣傳口號只能用「進度」而非「進步」。「莫停步」,卻是「向後踏步」。
就算是「進度」,但政府又沒有提出怎樣的「進度」來!是中央政府的壓力,抑或是特區政府的推搪?政府會有換屆,但每屆政府不只是就當屆事務作出規畫,還要有長遠藍圖。只提出2012的選舉安排,是不負責任的態度,亦使每屆政府都要為政制發展而爭拗,破壞社會和諧。
人大常委會已通過二零一七年「可以」普選行政長官,二零二零年「可以」進行普選。「可以」這個助動詞真是用得可圈可點。屆時,普選能否進行還是未知之數。現在政府已透過不同的發言人,不斷指出普選並不等於取消功能組別。或許我們也可以同意功能組別存在的價值,但現行的小圈子功能組別選舉實在要不得。為甚麼在某些界別中,只有那些高高在上的老闆才有權選舉,在這界別中工作的從業員是否對這界別行業沒有貢獻,所以他們沒有選舉權?
正如一位政治評論員在一次教會舉辦的研討會上這樣說:「你信上帝嗎?你信上帝做人是平等的嗎?如果信,為甚麼認同只有八百人可以選特首呢?」為甚麼只有23萬選民的功能組別,可以等同於多於337萬選民的直選議席?為甚麼30個功能組別中,有25席的選民只有5萬左右,即兩成左右的功能組別選民已控制了超過八成功能組別議席?這是公平公義的選舉嗎?
為社會的和諧,特區政府應拿出勇氣,將選舉藍圖交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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