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淺談


2091 期(2004 年 9 月 19 日)
◎ 教會之聲 ◎ 雷庭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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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今香港社會,每個人的成長過程中,絕大部分都接受過常規的學校教育。故此,每個人對教育都有一定的認識。當談及教育問題時,很多人都是茶餘飯後的專家,侃侃而談,說個不休。

  究竟甚麼叫做「教育」,在眾多的釋義中,筆者獨鍾情於說文解字所言:「教,上所施,下所效也;育,養子使作善也。」(東漢許慎)。現試從這個釋義,淺談本人對「教育」的幾點看法。

教師的位分

  在我國的傳統文化,教師具有崇高的地位,由「天、地、君、親、師」的排列說法可見一斑。我們的孔聖也尊稱為萬世師表。由此,可以肯定的說,教師的位分是尊貴的。但令人遺憾者,乃香港的教師所受到的敬重,似乎離上述相去甚遠!甚或有些教育工作者,連自身也看不起教育的工作。

  究其因由,在香港社會,很多人都是找不到心儀的工作,無可選擇下才進入教師的行業,且很多教師在入職時,都沒有接受過師範訓練。故此,教師的專業地位不時受到質疑。兼且很多家長與學生對教師都不大尊重,令到教師在管教上困難重重。要拾回失落的位分,只有求諸於己。唯一法門,就是提升教師個人學養,精通本科,觸類旁通,備課充分,講解清晰,使學生每課皆如沐春風,焉有不受歡迎之理。

  作為一位教師,不單只對本科有深度認識,且要不斷的在學問上下工夫,博覽書,鍥而不捨,融會貫通。

  論到修養,耶穌與律法師談最大誡命時,也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太二十二37-39)。對神,是盡「心」先行;對人,則如己之「愛」。由此可見。為師者若將心中之善美發而外向,實踐於教學中,這就是所嚮往的愛的教育。若此,師生和洽關係必能建立。

教育方法

  「教,上所施,下所效也」。「施」,行也;「效」,學也。意即是說教師的一言一行,都是學生的學習對象。當筆者唸中、小學的時候,非常幸運,多位老師的中文書法都非常流麗。他們在黑板上的書寫往往成為同學的臨摹範本。耳濡目染,本人對中國書法產生極大興趣,一生受用。故此,教育方法首重教師以身作則,身教重於言教。

教育內容

  「育,養子使作善也」。善與美同意。上文提過我國修養在「惟心」,其中一環為「情」。對物有情,便會愛惜;對人有情,便會珍重,一切關係,必定和諧。大家都具有「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的良好修養,自然也會享受「清風明月本無價,近水遙山皆有情」的怡恬心懷,欣賞「小鳥枝頭亦朋友,落花水面皆文章」的隨緣樂趣,將使人一生享用不盡。

  由此可見,學校的一花一草,教師的自身,周遭的環境等都能孕育出學生對萬物之情,皆為教育內容,使學生達至美善境界,此亦為教育之終極目的。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彌六8)。願以此互勉,並作本文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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