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54 期(2004 年 1 月 4 日) ◎ 交流點 ◎ 陳一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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祂並不是禁止我們積財在地,不許基督徒開銀行戶口、買股票或投資基金等行徑,不過要加倍小心做這些事背後的動 機是否單為自己呢?假若我們積財在地只是為了自己,那麼就會掉進下列五個陷阱:
- 自我中心-假若積財在地只為了自己,就會變得愈來愈自我中心,一切的財寶只可花在自己身上,一切與己無關的,就一毛不拔,只會變成自私自利的人。
- 作守財奴-人愈緊張金錢的得失,就愈變成金錢的奴隸,衍生無錢不歡的心態。
- 無底深潭-有了錢就愈想有更多的錢,有了一百萬便想擁有一千萬,如此類推,很快會中了財迷心竅的毒害。
- 招致煩惱-由於金錢多了,接踵而來的是憂慮與懼怕,擔心做「大閘蟹」,又不想變成負資產,更怕破產,最後又怕被人謀財害命,總言之,為自己積儹財寶必然煩惱萬千。
- 得不償失-有人為了擁有更多金錢,就想盡辦法拼命的去賺錢,身邊的人和事都不顧了。最後,卻損失了更貴重的家庭、親情,健康與生命,正如筆者在醫院中所遇見的一位患了癌病的商人,他說:「若能給他機會重新選擇,他決不走上今天的路!」
上述情況是為自己積儹財寶在地的悲哀,為自己製造問題與煩惱。因此,主耶穌教導我們要積財在天,知道自己所擁有的金錢乃不屬自己,不過是神交託我們作管家而矣,惟有好好善用金錢在屬靈的事工上,別人的需要上,一生為主而活,金錢為主而用,那麼,我們把地上的錢財投資在天上永恆的國度裡,榮神益人,被神所記念,最後得著天上的賞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