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你該這樣做


2052 期(2003 年 12 月 21 日)
◎ 人間如話 ◎ 李碧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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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陣子,有位媽媽為了女兒太多默書改正,憤而撕毀作業,繼而遭老師投訴,最後鬧出學校門前通宵靜坐的事件。

  其中真相,外人永遠無法了解,譬如老師為甚麼要學生改正二十次。關於各類改正,一般學校都有嚴格規定,通常改正抄寫一類刻板功課,大概從三次到五次不等,而且多半在開學初便通知家長。家長若覺得不合理,應當及早在家長會上表達,而不必等孩子改正至深夜才赫然驚覺,大發雷霆。

  那位家長的兩個女兒都不是小一學生,學校的改正規定應該知之甚詳,沒道理突然生氣起來,所以,對傳媒語不驚人死不休的報道,我存疑。

  不過,這則新聞卻可以帶來另一個思考,就是當家長對學校的行政措施不滿時,該如何表達憤怒呢?

  首先是善用手冊,孩子的手冊必定有家長通知學校欄目,利用該欄目,家長可以直抒意見,或者約見老師,若老師無回應,那就約見校長吧。

  其次是善用家長日,會見老師時間寶貴,除了瞭解孩子在校情況,不妨準備好問題向老師徵詢表達。記著老師是你教養孩子的伙伴而非敵人,所以不要一開始便抱敵對態度。

  更積極的做法當然是加入家長教師會,成為委員與老師並肩攜手。在參與過程,你會更了解學校的運作,每項活動或措施背後的意義,還有學校的教育理念。不少本來對學校有意見的家長在加入家教會後,都對學校變得寬容和諒解,而他們的孩子也因家長的投入而更愛學校。

  向傳媒放料,除了把新聞「煲」大,對教養孩子,對家校合作毫無好處,家長若真那麼痛恨學校,不如早日為孩子轉校吧,反正選擇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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