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可以論工價嗎?


2033 期(2003 年 8 月 10 日)
◎ 羊圈守望 ◎ 蘇穎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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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時經濟情況很差,我在尋找牧養工場中,遇到談得不錯的教會,在了解到該宗派一些同工聘請指引的文件時,又發現似乎與該堂現時的做法有別,尤其是薪津方面。我知道應將這類條件放在較低的考慮,但現實上太太不能工作,一家四口的擔子都在自己身上,我應有責任令他們生活無缺,我也可無後顧之憂。請問我應在甚麼階段與該教會的執事談薪津,尤其是若他們的做法擺到最後才談,而到時我又發現不足,難道因此提出「講錢」,好像很世俗,一開始就給他們不好印象呢!

讀者 小傳道


小傳道弟兄:

  多謝來函,與我們分享一個非常現實而又是極普遍的問題。記得一九七六年我剛神學院畢業,回港事奉,就碰上你信中所提到的問題。

  首先,我們要了解清楚:「講錢」並不是「世俗」。讓我們看看兩段有關的經文:

  一、提摩太前書五章十七至十八節

  「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因為經上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又說:「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

  保羅在此很清楚表明,傳道人受薪是神的心意,但問題是:多少薪金才算是合理?多少工價才算是「受加倍的敬奉」呢?我相信彼此坦誠商討是雙嬴之法,所以「講錢」絕不是「世俗」的。

  二、彼得前書五章二至三節

  「務要收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找著神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

  這裡所謂「貪財」並不是指「不講錢」,原文的意思是指「貪圖不義之利益」或是「用不正確的手段,或懷著不義的心態去賺取利益」。相反的我們卻要甘心樂意,不是為名,不是為利,不是為「著數」而是單單為了主。所以,世俗是一個內心態度問題,「講錢」可以是世俗,也可以是不世俗,這是心態問題。

  然而,實際上我們應如何作呢?以下是我一些個人意見:

  一、有些傳道人在申請信(或申請表上)說明他所期望的薪津,一開始就表明自己的期望,這亦有助教會之考慮,我想這是一個可行的方法。我相信大多數教會並不因此對你有不好的印象。

  二、假如教會約見後,一切都進行順利,可是對薪津一事並沒有提及,直至收到聘書時才得悉教會所給予的薪津與你期望的有一段差距,我想在此時候再重新提出你的要求,並加以解釋,並看看教會的依據又是甚麼,大家磋商,坦誠分享,這是一個合理可行的做法。

  我希望上述兩點解答到你的疑問。

主僕   

蘇穎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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