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師出有名


1939 期(2001 年 10 月 21 日)
◎ 交流點 ◎ 江大惠(中大崇基神學組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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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決定意識。人在甚麼位置就會講維護自己立場的說話。身為美國人或者是九一一受難者的親友,自然義憤填膺,要求報復,血債血償,誓要元兇及幫兇付出生命的代價,發動戰爭傷及無辜也在所不惜。身為發動這次恐怖襲擊的死士,認為他們的行動是對以美國為首的經濟及軍事霸權予以教訓,為巴勒斯坦人、伊拉克人出一口氣,理直氣壯,嬴得不少反美人士的掌聲。身為阿富汗政府和人民自然覺得美國開戰的理據不足,出師無名,徒令阿富汗生靈塗炭。

  基督教信仰對於戰爭、以暴易暴有過不同的立場。由貴格會、門諾會的絕對和平主義到十字軍、聖殿騎士的武力主義。

  舊約時代希伯來民族作為遊牧民族,免不了與其他部落有戰事。攻入迦南建立王國,處於埃及、巴比侖、亞述的列強之間,必須維持軍事力量來自保,以牙還牙是必然的選擇。所以,戰爭是避不了的義務。

  新約時代,猶太是軍事強國羅馬的殖民地。猶太人為甚麼要為羅馬賣命?早期的信徒多屬低下層無產階級,沒有自己的資產要保護,自然反戰。於是出現不抵抗的和平主義,轉過左臉由人打、愛仇敵的教導。

  到基督教成為國教,王公貴冑爭相成為信徒。有產有國土自然需要軍隊保護,義戰的神學理論遂應需求而生。信徒不再絕對反戰,至少在特定情況下開戰是必須的、是正義的。不過,絕大部分的「義戰」都是有義戰之名,無義戰之實。歷史上歐洲就發生過不少宗教戰事,包括現在要道歉的十字軍東征,多少罪孽假正義、宗教的名義出發。

  經過了這麼多的悲劇,基督教文明也不是毫無進步。至少肯定傷及無辜是不對的,和平比戰爭更可貴。

  今時今日在肯定自己的立場前,也應明白自己很可能是借宗教之名來合理化自己的成見,並且,自己的立場也不是信仰唯一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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