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想(二):尊主頌
我靈以上帝我的救主為樂


1872 期(2000 年 7 月 9 日)
◎ 溪水旁 ◎ 陳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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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主頌》的第二句「我靈以上帝我的救主為樂」是一句使我們極感快慰的說話。我們在現實生活上,因着自己的過錯,許多時候,都是以上帝為驚。一個小孩子在給上帝寫出的信懇求說:「求上帝不要全時間與我同在,因為我有不方便的時候!」所以能夠以上帝為樂的人肯定是個快樂的人。

  《尊主頌》差不多每一句都有舊約的根源,「我靈以上帝我的救主為樂」,肯定和以賽亞書六十一章十節彼此呼應。在那裡,先知以賽亞說:「我因耶和華大大歡喜,我的心靠上帝快樂。」兩段經文都顯示出同一的情操:以上帝為樂。

  為甚麼人可以以上帝為樂呢?幾段有關的經文會給我們啟迪:

  1. 路加福音一章四十八節說:因為祂顧念祂使女的卑微-卑微的我們親近上帝時,不用自慚形穢,必不會因為自己微不足道,而有退怯的心。無論何時何事,我們都在祂照顧之下,以祂為樂是頂自然的結果。

  2. 提多書二章五節說: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藉着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若只靠我們自己的義,我們未必敢接近祂,以祂為樂。我們能以祂為樂,因為祂有憐憫。重生的洗禮,和更新的聖靈,就是祂憐憫的明證。

  3. 以賽亞書六十一章十節說:因祂的拯救為衣給我穿上,以公義為袍給我披上,好像新郎戴上華冠,又像新婦佩戴妝飾-在生命中,我們常經歷祂的拯救和公義,自然得好像新郎新娘給戴上華冠和佩戴裝飾一樣,使我們一生像新婚般快樂

  總而言之,對著神,能以祂為樂,便真的在祂的福蔭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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