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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門常開


第3222 期(2026 年 5 月 24 日)

◎ 教會之聲 ◎ 吳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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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教會正處於十字路口,教友人數持續下跌,奉獻數字下滑,教牧青黃不接,外憂內患,令人感到迷惘。有心者紛紛提出解決方案,但眾說紛紜,教會何去何從,始終未找到答案。

  事實上香港教會是個羣體,由信眾組成,不論是組織較完整、歷史較悠久的宗派教會,抑或規模較小的獨立教會,多年來都奉行「民主」的管治及領導方式,即事無大小,雖說由牧者領導,但多需經過會議討論、反覆思考,才交付表決執行。一些有心人恨鐵不成鋼,批評教會只像「有限公司」、「不像樣」,愛之深,責之切,但低估了大部分香港教會的「營運方式」,說得好是互相支持,說不好是互相拉扯,「內耗」的力量很大,即或有異象的牧者,也常有心無力。

  但在種種拉力之中,教會又必須尋求教會之為教會的最大公約數,即一般人稱之為「使命宣言」(Mission Statement)。舊約《列王紀上》第八章記載所羅門王重建聖殿後,做了一個獻殿的祈禱(王上八22-53),提出聖殿的六大功能,很值得我們思考。

  1. 秉行公義:受屈者得憐憫、苦情得被聆聽;

  2. 悔罪者蒙赦免,接納他們歸回;

  3. 土地若受天災瘟疫,可到聖殿祈禱,求神厚賜平安;

  4. 接納外邦人,使他們成為神的子民;

  5. 支持被差遣外出爭戰的人,使他們得勝;

  6. 歡迎及接納被擄歸回的人,即使他們曾作惡,但只要肯歸回,仍是神的子民。

  今天香港社會有受屈受傷害的人;有曾經犯罪跌倒的人;有面對人禍天災及種種疫症;有外勞及新移民;也有移民外地因不適應而回流的人,教會的門應為這些人而開。不論教會用甚麼形式註冊、教會的章程和法規如何、教會的決策模式是甚麼?教會的「最大公約數」始終是教會的核心使命。

吳思源(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出版部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