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5 期(2024 年 12 月 1 日)
◎ 城市心靈 ◎ 小沿
九龍大坑西邨將重建,居民陸續要遷出等候安置,有居民大表不滿,在窗口掛出直幡,聲稱自己「住喺度已60年」,控訴要他們遷出是欺凌長者。
大坑西邨建於1965年,原址前身是名為「光民村」的寮屋區,因發生大火,居民流離失所,無處容身,政府遂委託「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在原址興建八座樓房,每座八層樓高,以廉價出租予原居民。
第一代遷入大坑西邨的居民,當然有不同年紀,有的扶老攜幼,有的可能剛剛結婚,但不論如何,由住在簡陋的木屋或鐵皮屋,到有機會入住「四正」的三合土樓房,想當年必是皆大歡喜。
香港七十年代經濟逐漸起飛,第一代入住大坑西邨的居民原本屬於基層,起首生活極不容易,但慢慢隨着事業有成,收入也隨之增加,成為小康;又或生了兒女,開頭也要擠住在只有二、三百平方呎的單位內,但過了十年廿年,隨着兒女受教育,畢業後找到理想工作而生活得以改善,不少干脆買了居屋或私樓而遷出。
公屋的「初心」不單幫助貧苦大眾「有瓦遮頭」得棲身之所,同時也期許他們及下一代可發展事業向上流動。看香港鄰近地區的公屋政策,例如新加坡、南韓、台灣,「廉租屋」多設租賃期,並且不可傳給下一代,正是此意。
當然亦有人因種種緣故未能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乘搭香港經濟起飛的「順風車」而改善生活。所謂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必有值得諒解的因素,惟這改變不了「公屋」的原意,「住喺度已60年」——大概不是興建「公屋」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