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7 期(2001 年 5 月 20 日)
◎ 餘暉集 ◎ 安伯
這是自己的一個習慣,對於錢銀的收取,不管是在銀行提款,或是在商肆裡採購時的找贖,接過手來,從不點算就朝口袋裡放。因為交收時,尤其在銀行的櫃位前,職員們的數點是幾度反覆,還經過鈔票機的覆核,自己親眼在盯著,準不會差錯的。商肆中的店員,他們比你還仔細,經年累月都是這樣,也沒有甚麼不妥,有時看到不少人在數點,看看跟著排在後的人龍,正在阻人前進,真有這又何必呢的嘆息。
最近竟也著了道兒,廣東話說是「領野」。但又不能說是受騙,只可以說是自己稍微粗心大意,相信連那施於我身上的仁兄,也是和我一同身受,可以說是同病相憐。
那天自己在商肆裡購物,總值是四十九元,掏出一張百元鈔票付賬,那位收款仁兄找給我五十一元的剩餘,一張五十元面值鈔票和一枚一元硬幣,簡單利落。自己接過信手塞進口袋,也就各得其所的交易而退,那時已是黃昏,回到家裡,晚飯過後,小息就寢,正是一宿無話。
翌晨一探口袋,找贖得來的鈔票仍在袋裡,就掏出來打算放進銀篋子裡。這時一看才發覺不對勁,原來我本以為是五十元,卻是二十元面值的澳門鈔票。怎會成這個樣子,原因是它的顏色和香港五十元,一樣同是紫色,驟眼一看分不出來,就這樣短了三十大元。又是澳門幣,在香港不通用,又已經好幾年不履澳門。這張鈔票,只好留待在機場、車站、碼頭裡,擺放收集遊客門,把用賸的各地鈔票,投入去作慈惠事工上報銷了它。
有人教我到從得來那店裡追討,一己出門不換又耽延了一晚,從好處想,他也是不經意收來的,算是買個教訓,這是幸遇,今後還是一如已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