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2 期(1986 年 11 月 30 日)
◎ 評論 ◎ 李志剛牧師
香港開埠以來,敎會建基佈道至今已有一百四十餘年之久。在過去百餘年間,香港敎會雖處海隅,但在傅道事業、敎育事業、出版事業、慈忠事業、醫療事業及傳播事業都有長遠的歷史和成就,對本地社會作出影響和貢獻。因爲地理的關係,香港敎會亦成爲中外敎會的橋樑°就史實所見,香港敎會與近代中國之發展,無論是太平天國,洋務運動,維新運動,辛亥革命都有歴史性的關連。以往百年敎會人材輩出,建樹良多,福音聖工固具規模,而晚近四十年,華人敎會滙集香港,人材之鼎盛,前所未有;事業之發旺,更是前所未見。是以有關香港敎會信徒個人、敎會內部組織、以及對外關係,過往阿遺留或是現在所存有的歷史文物確屬不少。如能蒐集度藏,固是壯然可觀,但亦必要設立文獻館,有足夠空間和專人負責收藏,才易保存。
香港基督敎會是中國敎會最具歷史性的敎會區域,由於百多年亲嘗中斷,敎會涵涉的人事甚廣,遺留的文獻資料亦豐。但由於敎會多不重視歴史文物,對古舊檔案少予保存,亦無專人司職照料。加以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侵佔香港,不少文物已遭兵災。邇近三十年由於敎會擴建;或是信徒搬遷居所,因礙於環境,對於已往的圖書冊籍亦無法容納保藏,以致許多文獻資料流失坊間,殊屬可惜!對於這些寶貴的敎會嗣產,我們理當提倡設立歴史文獻館加以蒐集和保管、藉收發揚和見證之效。
歷史文獻館的設立,其用意不是在於「抱殘守闕」,而是透過「保存」過往和現在的文物去達成「繼往開來」、「鑑古知今」的功能。至於「香港基督敎」應指香港基督敎會及團體所主辦的堂會、基址、團契、中心、學校、醫院、老人院、兒童院、盲人院、出版社等等有關的機構和組織。而文獻資料的類別,在敎會和機構方面可包括檔案、記錄、册籍、圖片、週刊、年報、特刊、專刊、函件、書籍等;而信徒個人方面可包括交章、詩詞、講稿、講章、書刊、傳記、記述、日記、遊記、函扎、手稿、著作等。是以得見文獻館工作範圍牽涉甚廣,因此可按徵集、保管、整理、研究、展覧、出版、演講、繙譯、服務、合作各方面循序推行。
香港基督敎歷史文獻的設立是有關全港基督敎會之事,若能由香港華人基督敎聯會全權主辦是最爲合適的。但建館問題當然涉及「館址」、「經費」、「人材」的需要,這是値得我們考慮的事實。
第一是館址問題:文獻館要收藏的文書典籍,以及各堂、各機構、各信徒交來保管的資料確屬不少,館址必需有足夠的空間月可容納。若要單獨購置樓宇設館,需費自屬廬大。現値聯會在聯合道興建辦公大樓及禮堂,如能撥用若干空間設館,環境歸一,易於管理,事屬最好。
第二是經費問題;文獻館的設立,無論是職員薪金、行政費、文物保管、資料搜購,都需要大量經費支持。因此文獻館經費的來源,一則可以設立基金,首由聯會倡專,繼而呼籲各敎會各機構和熱心兄姊的捐獻,或向海外欝募,以基金利息支持館中運作。二則常年經費,可由聯會撥支,或向敎會和信徒捐募。
第三是人材問題:歷史文獻館乃屬專門工作,並需設館長、主任、幹事各種職務,故應聘專業人材策劃推行。今日敎會確有不少專家任職大學圖書館及神學院圖書館,如能延攬出任當是理想,但日後亦可在神學院培訓專材,獻身文獻館工作。
以上所述祇屬薨言,惟是有關交獻館的組織與計劃;工作的範圍與實施;文物的保管與處理;事工的宣傳與推廣;人事的管理和編配,則須由聯會某部主催,並邀請各神學院院長、圖書館長、及敎會專業兄姊組織籌備委員會,從詳計議,方可達成建館的目標。
內容刊載於《基督教週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