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2 期(1986 年 11 月 30 日)
◎ 要聞
香港華人基督敎聯會本月三日舉行十一月份董事例會,已通過一九八七年會員堂代表春季議事大會,定八七年四月十三日(禮拜一)下午五時三刻,假座尖沙咀浸信會舉行,屆時除通過一九八六年度决算等事宜外,並選舉聯會一九八七年度當年董事。
按照聯會會章規定,凡會員堂代表,均爲聯會董事候選人°故聯會爲籌備召開是次代表大會,日前已發出公函,通知各會員堂及早選定出席聯會之代表,並將其姓名、地址、電話、簡歷等,於今年十二月二十日前寄抵該會辦事處,以便各項事工進行。
據悉,聯會會員堂選派匕代表名額,聯會會章規定如下:
凡有領聖餐之敎友,不超過二百名可派代表一名,二百名以上可派代表兩名,五百名以上可派代表三名,一千名以上可派代表四名,每堂所選派之代表以四名爲限。
內容刊載於《基督教週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