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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遏止三合會活動


第1139 期(1986 年 6 月 22 日)

◎ 評論 ◎ 李國權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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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從人類的始祖墮落以後,這個美麗的世界便受了罪惡汚染,人類的歴史與聶遍滿罪惡的史實。尤以暴力罪行充斥的香港社會,更顯出其嚴重性。

  無可諱言,香港的三合會活動,歷來是市民的心腹大患。在日常的報章上,常看見有關木屋區,街市小販,及一些人口密度高,品流複雜的地區都有黑帮穿插其間。由收保護費,放貴利,非法賭博,至販毒等罪行'更可怕的是其势力甚至伸展至被視爲純潔的,作育英才的學府。據說一些自稱爲黑社會成員的學生常在校園內撩事鬥非,恐嚇別的同學。爲此,港府最近發表一份內容詳盡的建議書——「更改法律與法律實施方法,以對付三合會問題可供選擇途徑」。

  這份「建議書」雖然詳盡,但市民却深感疑慮,因其中有些條文是涉及人身自由和難以有效地執行的。例如,凡被定罪的三合會罪犯,他們在釋放後至少兩年內不可進入賽馬會,賭博場所,色情場所,按摩院,遊戲機中心,桌球室及武館等地方,並禁止其擁有傳呼機。司法人員有權强迫證人作供,並可秘密錄取供詞。雖然在發表這份建議書時,布政司認爲這些有關公民權益的限制,只是針對黑社會罪犯,對於守法的市民是影响不大的。雖然維持社會秩序與安寧,市民應當盡力合作,但建議書中有些地方是値得商榷的。

  一、在實施這建議書時,執法人員是否能自我約制而不致濫用權力,侵犯人權。除此,在執行的過程中,是否會帶來市民極大的困擾;又市民是否會被無辜檢控的危險。

  二、至於受刑期滿的釋囚,若禁止他們進入赛馬會,賭博場所,色情場所,按摩院,遊戲機中心,桌球室及武館等地方,甚至禁止其擁有傳呼機。是否是大大剝削那些受禁制人的個人自由及享受合法娛樂的權利。而事實上亦很難有效地執行這些禁令。目前港府的釋囚政策是協助他們改過自新,重返社會°而這建議書則似有與現行政策有抵觸。若他們因此而受歧視,是否會因增添他們心理創傷而增加他們的反叛性格,帶來社會更大的危險?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