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1 期(1986 年 2 月 16 日)
◎ 評論 ◎ 李景雄牧師
若遇天災人禍,敎會的人士不難向受難者表示憐恤。可是較少敎徒理會,或憧得如何處置,對人有不良影响的社會制度或政策。
社會關懷的意思是,向社會的情况表示關注,正因爲人——個人及羣體——的幸福與客觀的條件不能劃分爲截然兩事。社會關懷的出發點是愛護有血肉、有生命、有情感的人,但却不能不注意左右人生的社會情况。
社會關懷的第一步是洞察社會條件對人生的影响。理解之後,要有表示。表示的方式包括公開發表意見、抗議、造成壓力等,但亦可能是積極的社會參與。社會關懷始終以人的幸福爲依歸,所以包含社會服務工作。
香港的房屋問題是人人關注的。公共屋邨也大有改善,但與合理的水準依然有一段距離。中產階.級可購置樓宇是好事,祗是付出的代價甚高,因爲有時投資者及其他投機者所賺的利潤過高。香港的社會福利制度仍屬初級階段(除公務人員以外)。小市民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如失業補助金、起碼的退休金。當然這些生活保障及福利設施牽涉複耕的因素,但進步的社會不能不爲這些問題盼腦筋。
有社會責任意識的基督徒就應當在這些事情上表示關懷,與其他社會人士共同努力。可惜,香港一般的敎會人士受狹隘的神學思想箍緊了,以致不能發揮他們的社會關懐。要充份表現社會關懷,香港的敎會有調整神學思想的必要。
第一,香港的敎會承襲了有顯著個人主義色彩的神學思想。想修改這個傾向,莫如重温聖經對人的看法。聖經固然强調人的價値,但從來不突出與羣衆脫離的個體。「個人得救」不是聖經的敎訓;耶穌所宣吿卽將來臨的天國有一定的社會層面(「國」不可能是孤單一個人,而是有結構的社團。)我們一旦明白天國的信息有社會層面的涵意,社會關懐很自然地便成爲我們信仰生活不可或缺的一環。
其次,香港敎會的人士動不動以爲着重社會關懷等忽視了基督的救恩。這是基於不正確的神學觀念。前幾代的「新正統學派」(Neo-orthodoxy)及近代的「解放神學」都强調罪的總體性:罪不祗是在個人的內心作祟,並且表現於社會結構。然則耶穌基督的救恩可以拯救有組織的社會嗎?凡是由人組成的團體都有被救贖的可能,不過社會組織愈複雜,救贖的程度愈難以量度。其實,個人的救贖也不是任何人所能隨便斷定的。在夭國未完全實現之前那就是基督再來之先敎會、信衆、社會組織都不可能是雪白無瑕的。「社會福音派」及「解放神學」有待商権之處是,他們分別以爲社會改革及社會革命便能解决一切問題了。社會結構中總體性的贖罪問題並不簡單,正如個人在惡劣的環境中得救成聖極不輕易。縱使如此,基督徹及敎會依照宣揚基督的信息,這包括關懷社會及愛護人。社會關懷與傳揚福音並非互不相容,而是相輔相成的。「天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不錯,天國近了,但還有長遠的時期方始完全實現。在這期間'基督的敎會盡力勸人悔改,亦設法改進社會。有多少人悔改,社會可改進多少,無人可測度;我們祗能忠心的囘應基督的呼召,把一切交在他的手上,待他再來。
一年一度設有「社會關懷主日」有一定提高醒覺的作用。願與敎會同人勉之!
內容刊載於《基督教週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