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 期(1967 年 7 月 23 日)
◎ 集思錄
時間:一九六七年六月廿三日(禮拜五)下午四時。
地點: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會所。
題目:基督徒可否購買彩票、慈善獎券及換物券呢?
參加座談者:李景新先生(主席),聖公會諸聖堂主任鍾仁立會吏長,筲箕灣崇真堂主任湯兆奇牧師,香港合一堂執事黃玉梅女士,曹新銘牧師。
現在社會上發生許多與我們基督徒生活很有關係的問題,這些問題我們應該怎樣去應付呢?故此《基督教週報》有《集思錄》之舉,發表一些對這些問題的寶貴意見。這一次是《集思錄》的第四次座談會,題目是:基督徒可否購買彩票、慈善獎券及換物券呢?首先請鍾會吏長發表意見。
今天我們所討論的問題,可將它分為三類:(一)基督徒可否購買彩票?(二)慈善獎券呢?(三)換物券?彩票、慈善獎券與換物券是有分別的。
第一,彩票是普通人所說的馬票。我的主張是,基督徒絕對不應該買馬票的。原因很簡單,因其動機是想用少量的錢來博取大量的錢,是含有很大的賭博性;而且只有一人可以得到很大的好處,其他許多人則受其害了。本來用兩元去買一張馬票,對己沒有甚麼損失,但是若成了習慣,十年八年就積成很大的損害了。比如自己真的中了馬票,是否真的有好處呢?那也不見得。我見過若干人中了馬票,反而遭遇到許多禍害。所以馬票是不應該買的,原因有下列三點:(一)有危險性;(二)存僥倖的心;(三)具賭博性。
第二,慈善獎券與彩票有很大的分別。若果某機構舉辦的慈善獎券,真是將買券所得的錢全部分送給社會各種慈善機關,我則贊成基督徒可以買,因其出發點是幫助各慈善機構的。如將全部的收入撥助醫院、學校、孤兒院等,或作慈善事業或福利事業的款項,這樣說來,我們購買慈善獎券,即如捐錢去做善事而已,我以為可以買的。
第三,換物券。買進這種券去換物,差不多到公司去買東西一樣。所不同的,就是換物券只能拿你有了價錢的券(即換物券上的價錢)去購買價錢數目相當的物件,去公司購物則不受限制。例如你持有換物券是十元的,就是說你到換物會去,換價值十元的東西。沒有賭博性的,亦無危險性,只是用金錢去換物品而已,對己對人都無害的。或有人說,換得的物品比公司購買的貴了些,然而去公司購買東西也不一定是便宜的,也有便宜有貴的。
今天我們要討論的是彩票、獎券、換物券三個問題。第一是基督徒可否購買彩票,我覺得凡是有「彩」字的,即是要「中彩」的意思,帶有賭博性質。買彩票的人都貪這個彩,如賭馬、賭狗全是賭博,想以一兩元來博取千百萬金。這些中彩得到的錢是僥倖得來的,不是用血汗賺來的,是禍是福,真是天曉得!中了頭獎,似乎很幸運、有很大幸福,但是否真正的幸福呢?很有懷疑。我以為作真心信主的基督徒,絕對不應該購買馬票的。
至於慈善獎券之「獎」字,亦有希望得獎的意思。「獎」與「彩」雖有不同,但都是希望博取一些東西。不過慈善獎券是一種捐錢的方式,我們有時覺得捐錢困難,拿一本捐冊去向人捐,是很難獲得對方的同情的,但勸人去買一張獎券則容易得多,許多人見有獎的就樂意去買。所以用這種方法去募捐,有下列的好處:(一)購買者則有這機會去做慈善事;(二)具有吸引力;(三)易於推銷,捐款大;(四)購買者未必志在得獎,只志在捐錢。我在女青年會也多次主辦過這樣的獎券,發覺有許多人志在捐錢而已;(五)有些人中了獎,又將獎品捐出拍賣,所得的錢再捐出。所以用這種方法募捐,收入是可觀的。
但是慈善獎券也有其缺點,許多問題也隨著發生,例如:(一)有引誘性,購券的人無論如何都想得獎的;(二)有賭博性,如說賭馬、賭狗與這種獎券比較,只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三)加增貪念,購券者若存貪念,就犯第十誡了;(四)可能成絆腳石,如聖保羅對吃祭肉的問題,他說他吃了本來對他自己是沒有關係的,但軟弱的人看見他吃了就會跌倒。同樣,有人看見教會領袖或牧師也這樣博彩博獎,亦會跌倒的。
雖然獎券與彩票不同,但一個屬靈的基督徒可否購買獎券,是要加以考慮的。我仍然主張,完全奉獻為上策。
第三,說到換物券,其實換的方式是用錢買了換物券,然後用此券去換東西。同時,東西是人捐贈的,是以愛心捐出的,我們買貴一些或便宜一些,又有甚麼關係呢?這樣以券換物正如往公司買物一樣。我們用比原價多出來的錢購買,可以說是我們捐了些錢又取回一些物品,一舉兩得,何樂而不為呢!
我不想將這些「票」或「券」分為三類,因為它們多數都含有「慈善性」與「賭博性」的。有時「馬會」也捐出錢來做善事,這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基督徒可購買彩票、慈善獎券及換物券呢?我想概括在下面的兩個原則內:
(一)動機——基督徒當效法基督,凡事以「服役」、「利他」為目的。一切票券,其結果是百分之百為他人益處的,可以購買,否則不應該買。如果一個人存「以少博多」、「一勞永逸」的動機來購任何票券,這就是「貪心」與「懶惰」損人利己的罪惡行為。因為基督曾教訓我們說:「你們白白的得來,也要白白的捨去。」(馬太福音十章八節)
(二)方法——有了純良的動機,還要加上正當的方法。一切票券,其過程若用賭博、虛偽或盜取方式進行,藉而達到所謂「幸運」、「以少博多」的,皆不可購。反之,用正當交易方式的則可購買。因為基督曾教訓我們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馬太福音五章卅七節)
現在舉例反證以上理由:我小的時候曾聽過一個故事,有一個賊想偷鄰居的牛,事前他到廟堂去求菩薩說:「今夜我想偷某某人的大水牛,如果你保佑我成功的話,我必以大豬首來謝你。」另外也曾聽過一個初信主的教友,把上帝當菩薩來利用的故事,他買了一張馬票就禱告說:「上帝呀!求你保佑我能中頭獎,我必與你平分春色,把所得的一半獻給你。」這都是動機不純良、方法不正當的舉動,豈不知上帝是忌邪的、不能輕慢的麼!
在沒有講到基督徒可否購買彩票,或慈善券、換物券之前,我先講中華基督教會長洲堂每年舉行一次的海產換物會。在舉行海產換物會的前幾年,是每年在本堂舉行海鮮聚餐會的。那時港九先進教會的兄姊們,不怕長途跋涉來參加,固然是熱心教會事工,但不免是有點貪心或私心的,如貪來長洲玩玩、貪吃海鮮,有些甚至相信吃過教會籌款的食物是會增加健康和長壽的。這種私心的貪圖是不可厚非的。其實一個人無論信仰任何宗教,都有他的貪圖,不過這些貪圖有大小的不同,或純正與不純正,並純正的成分多少而已。若絕無貪圖,那是很少有的,在現今社會的情況下,也是很難行得通的。
長洲堂為利便港九教會的兄姊贊助籌款,後來改假香港合一堂舉行海產換物會,今年且更假九龍望覺堂舉行。年年的籌款都有進步,尤以今年的進步最大,因為今年的籌款是特別指明,是為擴建聖堂籌募基金的緣故。今年有一次換物會籌備會議的時候,曾有顧問建議可以採用抽獎的辦法,只因時間逼促,未能徵得人捐獻獎品,所以留待下年辦理。可見教會中大部分的人士,是贊成為聖工、為慈善籌款,是可以出售獎券和購買獎券的。
至於政府發售慈善獎券,與教會所發的慈善獎,都是以行善為目的,不過得獎的大小,有相當的距離而已。(下期續完)
內容刊載於《基督教週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