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理克牧師的講道適合香港嗎?


2184 期(2006 年 7 月 2 日)
◎ 文林 ◎ 林榮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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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下旬名震一時的華理克牧師(下稱華)重臨香江,一直重視聖經教導及堂會健康的福音證主協會決定以講道學為題,作為教牧的訓練。究竟華的講道適宜香港的信徒,甚至非信徒嗎?究竟他極重實用及應用的行為講道法是否提供今天香港疲弱的講台一條出路嗎?還是過分西化呢?究竟他的應用式講道是否與傳統華人重視的釋經講道(Expository Preaching)難相配合甚至背道而馳呢?

  小僕先撮要華講道之精粹,然後分析與華人釋經講道之異同遠近。

  宣講:重視應用及生命的改變

  華講道訓練的標題道出其心聲,“Preaching for life change”意謂講道是為要改變生命,講道不是講解聖經的資訊(information)而是轉化生命 (transformation)。按小僕的了解這重點一路以來都是受到重視的,我們馬上就想起羅馬書十二章二節的經文來。那麼華這論說又有何特別呢?其實這可了解為對西方過去幾十年講壇的反動與回應。早於五十年代西方教會新派風行,高等批評學(Higher Criticism)重視聖經背景的研究過於聖經本文的內容,所以後來西方教會鼓吹回到聖經內容去,以此力挽狂瀾,釋經講道應運而生。幾十年後的今天,信徒對聖經擁有了資訊性的認識,但生命卻苦無脫胎換骨的改進。華與同代的新進甚至呼籲傳道人要悔改,宣講要重視應用及生命的改變。

  如何能夠做得到呢?華認為這是需要行為上的改變,故他強調聖經的應用就是見於行為的改良。此外,他又提出行為的背後是信念。小僕在另一文章中舉例說:人之所以自我中心(行為),是因為他相信這樣生活是快樂的(信念),人之所以按情慾而活而不肯放下也是同出一轍、一理,因為他認為這是更美好、更自由、或更享受的生活。所以我們要改變他的信念才能帶來他行為的改換與脫離。換言之,華認為行為的核心是信念(belief),要扭轉信念才可改變行為;信念改變了,才有力量去放棄不合真理的行為。

  當然中西文化有異,在實踐上我們要調校出適合本地本色的宣講與表達。但華以上的論調是否亦是一條合理的宣講及塑造生命的路線值得我們參考呢?

  論到實際上的做法,他在訓練講座中會詳論,舉一例以說明。他認為講章的大綱不應是學術∕書院式的(academic),換言之不以經文中那時那地來標出要點,而應該使用此時此地應用∕行為性的導向為標題。雖然這不是甚麼新意,但這對不少華人的教牧仍是陌生或誤以為是操控(manipulation)。其實講道學早已分別出exegetical outline與sermonic outline(經文與講道二種大綱)。華的做法與極多美國講道學老師的教導合,已是多年鼓吹的成品。

  宣講:釋經是態度抑或形式

  華之講道預備過程極值得留意。在他講道訓練的八課中這佔四課(一半),可知這是他精華之所在,他以CRAFT一字(技做)代表他的五步曲,而每步一開二。舉例來說,R代表Research and Reflect(研究及反思),他稱「研究」為釋經:了解經文的歷史背景、文學風格、文法結構與神學框架。釋經預備後就是培靈默想部分(Reflect)。雖然在講道時他較少解經,但預備的功夫與釋經講道卻是無異的。

  何以他較少釋經?因為他採用較現代的聖經譯本,以減少講解的時間,因他認為經文主要是在乎應用,而現代譯本已足夠反映原意。這可能是華與傳統釋經講道被認為最大分別的地方。

  作為一個讀經的學生,小僕認為經文還是有解釋的空間,而且解釋經文仍能有改變生命的能力。在以馬忤斯路上(路廿四),二徒在低迷、混亂、「遲鈍」中,因復活主的系統解經令使他們對基督論得到清晰,因此而心中火熱起來。雖然這是個別個案,而與後現代的「此時此地」之異同還要研究,但恰當與恰量的經文解釋是值得考慮的。

  話雖如此,其實華重視應用而不詳細解經的風格,與我們華人的講壇是否真的那麼南轅北轍呢?

  試問有哪位宣講者不渴想生命的改變與應用呢?本文不是談釋經學,舉一二以說明之。美國首屈一指的釋經講道大師羅賓遜(Robinson)謂:「釋經講道只......先由聖靈應用在傳道人的......中,然後由他傳遞給聽眾。」賴約翰牧師在其《實用釋經法》之十個步驟中亦有三個是「應用」的(8.寫下原則、9.列出細節、10.身體力行)。

  這引帶出一個問題:甚麼是釋經講道?華之題材式(topical)講道是正宗的釋經講道嗎?按小僕的了解,早一代的講道往往將講道看為三類(textual, topical and expository),但近代亦不少大師已不再使用這分法,並評之為混淆現實。其實任何講道都要釋經,雖然釋經的方式可有多元的表達。以前的西方教會視題材式講道是懶惰的做法,是不認真釋經的做法。美國浸信會神學院講道學教授Bryson在他釋經講道一書中分析得很中肯,他認為以經文節數多寡來定奪是否釋經是一個講道學上的神話(homiletical myth)。他又引用華人許譽的司托德牧師的話說:釋經與否不在乎是「一字、一句、一節、一段、一章或一書」。故此,或許還是華引過Fant博士的話道出我們的心聲來:「當你用神的話去帶出光與人生命的改變時,那麼,講道就是在發生了,而不在乎你用甚麼(講道)方法。」

  反思對談宣講新思維

  過去一段日子,詮釋學與故事神學大放異彩,這也衍生出述講道(narrative preaching)的模式來,這模式有另一類的訓練、典範與價值。與之比較華與傳統的釋經講道似乎是大同小異,異曲同工。而華最受批評的是其市場導向和他取用多個版本背後的釋經原則─現時是否斷章取義?是否扭曲文意?

  無論如何,在香港講壇低沈無力又疲弱的光景中,華會否是活水清泉之新曲與出路呢?是否能西學中用來造就信徒,振興本地的宣講?盼望標竿講道(Purpose driven Preaching)提供我們一條嶄新的宣講更新路線,這是我們的等待與期盼!

  「目的導向的聖經宣講」見於《目的導向聯訊》2005.9(http://www.purposedrivenchinese.com)

  Biblical Preaching p.17 引李定武《設計釋經講道》頁28

  Expository Preaching p.29,30華訓練筆記頁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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