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婚前性行為(二)
四個謬誤


2089 期(2004 年 9 月 5 日)
◎ 真情真性 ◎ 吳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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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年輕人談性,你會發現他們對婚前性行為的錯謬想法,有不少是成年人也經常掛在口邊,或者常在電視機中聽到。一個研究大專學生性愛觀念的調查發現,社會上存在四個普遍的想法導致今天的年輕人認同婚前性行為。

一、結婚年齡不斷推遲,社會不應期望年輕人的「貞節期」會相應延遲。

  一般人遲婚的原因是自問自己未夠成熟去肩負成家立室的責任。如果社會也期望我們的年輕人因未夠成熟去成家立室而延遲婚齡,社會也應期望我們的年輕人因未夠成熟去肩負性 行為帶來的責任而延遲「貞節期」。

二、壓抑生理需要很不健康!

  性絕不是生理需要,這是大腦想像出來的需要。曾經有一個女變性人,急不及待用「他」沒有感覺神經的假陽具來召妓,「他」仍然感覺到快感。這說明快感並不是從性 交中得來,而是從大腦的想像而來。所以並不是人人都會從性交中得到快感。也就是說其實並沒有壓抑生理需要這回事,不去想,就不會有需要。

三、要相信年輕人有足夠的理性去決定是否發生關係!

  討論性問題可以很理性。但在一輪明月底下,乾柴烈火,水乳交融,誰也拿不出理智來。我不是懷疑年輕人的分析能力,而是在那一刻並不能用分析解決問題,結果只取決於久經培養的本能。有些人本能地投懷送抱,也有些人本能地回對方以一記耳光。

四、若他們真心相愛,有何不可?

  何謂真心相愛?心理學家Sternberg將真心相愛的質素分為三個成分。第一個是感性 上的激情(Passion),第二個是理性上的承諾(Commitment),第三個是靈性上的親密(Intimacy)。如果兩性 關係中只有激情卻沒有互相關心的親密感覺、或只有互相關心卻不敢作出承諾都不算是真心相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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