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是政府闖出來的禍


2078 期(2004 年 6 月 20 日)
◎ 交流點 ◎ 袁天佑(循道衛理聯合教會香港堂主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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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會辦學的使命,是傳福音?是生命的教育?筆者曾在本報第2047期「教會之聲」中指出,這是教會辦學團體急需反思的課題。

  近日社會對教育修訂條例的爭拗,已使教會陷入一個被人誤解的景況。教會為甚麼不可容讓其他人士加入校政?為甚麼不信任家長?教會為甚麼要擁有絕對權力?這些爭拗顯出教會的立場仍沒有得到社會人士所了解與支持。所以我們也應反思並清楚指出,我們所反對的是甚麼,贊成的又是甚麼?

  按教統局的解釋,修訂條例的目的,是要讓家長教師參與校政,並給予法律保障,免除個別校董承擔法律責任。

  在現今講求民主開放的社會,家長教師參與校政是難以抗拒的事。事實上,他們寶貴和切身的意見與參與,也會幫助學校教育有適切的發展。

  筆者曾與教統局代表討論,為甚麼要將學校法團化,才能給予法律保障,當局並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釋。令筆者對修訂條例最不安者,是政府推銷條例的手法。教統局局長與常任祕書長經常在公眾場合指有辦學團體管理不善,要絕對控制學校和公帑,將家長教師排斥於學校的管理之外。另一邊廂,教統局又找著家長來支持他們,做成了辦學團體與家長的對立。

  近數年,教統局推出多項教育改革時也是採用同樣方式。例如教師教學言語基準,將教師變成箭靶,矛頭直指教師水平欠佳,這形成了學生和家長對教師能力的信任降低。

  教育改革,並不是爭取朝夕的事。教育改革得循序漸進,否則只有怨聲和對立。在政制改革方面,政府強說循序漸進,不理民間的意見,做成社會分化。特區政府所能做的,是否只是將社會推到分化的深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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