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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在做義工


第3048 期(2023 年 1 月 22 日)

◎ 退休札記 ◎ 梅余秀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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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休不能像以往一樣營役勞碌,退而不休;但也不能終日無所事事,只是「等老、等死」。用「KISS」訂定了「過日子」的框架之後,我亦訂定了接受義務工作的原則。

  1)只做直接培育、建立人的事。

  退休前,我雖然花不少時間與心神培育教友及建立同工,但仍要花不少時間開會制定政策、組織及行政。退休後我只希望直接培育及建立人。因為培育人是生命影響生命,對教會與社會有益,對未來也很重要。

  2)只做聖靈感動我去做的事。

  退休前,我尊重教會與機構的羣體決策,盡心去做「眾人以為美」的事。但是,天下美事及好事何其多,所以我退休後只作我被感動去做的事。

  3)只做主喜歡而我享受去做的事。

  退休前「受人二分四」,因為職責所在,我仍要「啃一些豬頭骨」,擔當一些我不喜歡做的事。退休後,我不用向僱主/上司及董事會/執委會負責,只需向上帝負責,所以我只做祂喜歡而我享受做的事。

  4)只做相關者喜歡由我去做的事。

  退休就應「退位讓賢」讓後輩能有所發展。所以,如果自己承擔的義務工作窒礙後輩的發展,或會令相關的人不快樂,我就不會去做了。

  以弗所書六章五至八節提及僕人聽從主人要好像聽從基督一般;更重要的是作基督的僕人,從心裏遵行神的旨意,甘心服侍,因為知道每個人所做的善事,都必按所做的從主得到賞賜。

  退休的自由及自在就是只須向主基督負責,可以順從聖靈帶領「揀工做」。最重要是不再讓他人及事務牽着鼻子走,而是單單作基督的僕人,遵行神的旨意,把生命的每一天獻給神,作息有時,休息時親近祂,作事則結合聖靈的感動、自身的經驗與興趣,藉此事奉主,建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