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0 期(2001 年 1 月 21 日)
◎ 文林 ◎ 何定邦
可是,在民主決策的過程中,決策本身相當複雜,而且在社會大眾中,爭議極大,因為:
四、基督徒公民當做些甚麼呢?
新約聖經沒有論到積極參政的例子,因為第一世紀的基督徒身處羅馬帝國不民主的政體,而且大部分不是羅馬公民。所以,他們在政治上能參與的幾件事就是:納稅(參太十七24-27,廿二15-21;羅十三6-7)為他們執政掌權的代禱(提前前二1-4),以及維持和平(羅十二18;帖前五13-15)。今天,畢竟典型的民主政權己經開啟了寬廣的參政通道,因此比起教會初期的情形要好多了;相對的,我們在責任上的投入也得更多。在投入方面大致可分為:
五、信徒參與政治的理由 :
六、如何慎防權力的腐敗 :
因為聖經教導我們,為首的,就要做眾人的僕人。蒙召成為政治領袖,並不是為個人的成功,而是老我更深的死亡~為要服事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