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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基督教神學觀看環境保護


第1253 期(1988 年 8 月 28 日)

◎ 論壇 ◎ 陳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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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廿六日,羅省加州大學歷史系教授衞連博士(Lynn WHITE, Jr.)在美國科學促進會(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Science簡稱AAAS)發表了一篇以「生態危機的展史棍象」(The Historical Roots of Our Ecologic Crisis)為題的論文,自此以後基督教神學與生態便成了公開討論的問題。對自然不利的神學觀點在衛連博士的論文裏,他以為人和生態環境的關係端視乎他如何看自己與環境的關係。他說:「人類生態學深受人對自己本性與命運的信念——亦卽宗教的信念所制約。」(Human ecology is deeply conditioned by beliefs about our nature and destiny-that is by religion.)他强調以西方形式出現的基督教信仰是世上最以人為中心(anthropocentric)的宗教。在這信仰中,他察覺到一些對生態環境不利的表達:

  (一)在創世的故事裏,上帝除了創造光暗、星體、走獸、飛鳥、游魚等自然外,還創造了人類,叫他們為牠(它)們起名,並治理牠(它)們。連說:「上帝明顯地為人類的利益和管理而這樣地策劃;自然界的被造物除了服務人類外就別無目的。」(二)以西方形式表達的基督教早在二世紀時,恃土良(Tertullian)和愛任紐(Irenaeus)便以為上帝創造亞當時,即已預示第二亞當——道成肉身基督的形像,卽入具有上帝的超越性。衞連以為這「不單把人與自然二分了,還肯定了人削伐自然以達成自己利益是上帝的旨意」。

  (三)基督教所至之處,摧毁了民間泛靈信仰(Animism)傳統,結果導至人削伐自然時,可不必理會在自然中棲居的神靈,更無須顧及自然本身的反應。

  (四)自然在希臘神學傳統中仍有其象徵性作用,使人可從中感受上帝的神秘性,但在拉丁神學傳統中,自然却是研究的對象,以便在其中探索到上帝的運作。在這種思想下,天虹這神向人象徵希望的約,就變成了研究光學現象的東西。對着它,人不是沉思讚賞,而是深入剖析。在態度上,肯定對自然不利。(上述數點意見見Lynn White, Jr. The Historial Roots of Our Ecologic Crisis, taker from Science, vol 155, march, 1967 pp.1205-1206)。

  衞連博士的批評使我們立即想到有些神學的確有忽視或漠視自然的偏差。

  一些派別確有頗為極端的「他世」思想(Other-worldliness),他們嚮慕的是那不可見的來世天家的福樂,多多少少會認為這個可見的今世並非久居之所,因此這世界一切的好壞都不是這羣信徒首要的關心,較為極端的甚至覺得生態危機的加深,正可帮助提醒人類眞正歸宿之所,而地球毀滅之日,也是天國降臨之時。

  十九世紀的西方宣教神學深受個人主義所影响。對仍緊隨這類神學的信衆來說,個人靈魂的拯救,幾乎是整個基督教信仰的重心所在。影响所及,基督教教會的主要事工,甚至是唯一的事工,就是要去拯救一個個人的靈魂,社會和環境也就自然的變成次要或不重要的關注了。

  直到這裏,我們所注視到的都是些不利於環境保護的神學觀點。這些觀點在教會某一時期,或某一圈子内存在也是事實,但它們會否被審視?是否有足夠的聖經根據?是否真能全面表達基督教的信仰?這是以下討論所關心的問題。

  從聖經論點來剖析

  先拿創世記來說。創世記一章廿六節記載上帝創造萬物後,祂要按着自己的形像和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這記載說明人對自然世界有管治權,但這與「自然界的被造物除了服務人類外,就別無目的」的說法,其間有一大距離。因為聖經在其他地方說明自然自有其服務人以外的價值。上帝自己對自然的喜愛,並不需要通過人力安排或理會人是否喜愛(伯卅八39),事實上許多自然的運作,上帝早有安排(詩一〇四),而自然更可稱頌上帝(諸天要稱讚称的奇事;或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等,詩八十九19)。於福音六28129中耶穌叫我們看上帝所照顧的野地裏的百合花。在創世記中萬物被造成後,耶和華都說是好的。(創一12,18,21,31)安息不單為人,也為大地和活物。在安息年中,田地、葡萄園不可耕種(利廿五1)。神也吩咐挪亞去拯救各種活物,免遭滅絕。這一切都說明在聖經中自然除了給人管治外,還自有其運作特性與本身價值。還有,人對自然雖然有管治的權力,但這並不等於統治權力。舊約學者Gerhard Von Rad在所著創世記註釋中,認為注文在講及人被授權去治理全地時,曾提及神按自己形像造人。VonRad由形像的原文含義以為這兒所提的上帝形像(Image of God)是說及它的目的多於它的本質(The text speaks less of the nature of God's image than of its purpose p.57)。人有上帝的形像,就好像政府機構中掛有統治者的圖像一樣,表明人被上帝授權去治理。那是說人對自然有代表上帝的治理權,但却沒有無視上帝心意的統治權(He is really only God's represen tative,summoned to maintain and enforce God's claim to dominion over the earth”p.58)。神學家C.F.D.Moule Man and Naturein the New Testament一書中也指出人照神的形像而造的說法是特別指向神把責任向人託負(the delegation of responsibility),但人的貪心和驕傲把治理變成了剝奪。

  以上扼要的討論說明了上帝創造了人和自然,人和自然,在上帝眼中,各有其自身價值,人被託負去依照上帝的心意去治理自然,但絕對不能作任意而獨斷式的統治。人只是上帝的管家,不是自然的主人。

  道成肉身的神學觀點

  衞連博士第二個不似乎與道成肉身的神學有關。他在這點的表達不多,但却提示着上帝在基督裏道成肉身是把人提升了,以至人分享了上帝的超越性,不但與自然分別出來,而且因此能理所當然的伐自然。

  衞連博士在這點的闡釋著墨不多,筆者希望沒有誤解了他。但無論如何,在思想神學與自然的問題上,這是個重要課題。

  第一個問題要處理的是道成了肉身,是否把肉身抹殺了?觀乎早期教會對保有基督神人二性的掙扎,答案是很明顯的了。阿塔那修經論及耶穌基督時,信祂「為上帝亦為人」;「其眞為上帝,亦眞為人,靈魂與肉體全備。」所以道成肉身並沒有把肉身抹殺了。事實把肉身抹殺去的基督論是稱為幻影說的異端。

  第二個問題要處理的是道在人成了肉身,是否把人提升了。答案是肯定的,但道也同時把涵蓋肉身的自然也提升了。一粒麥子的生死,可用來表達出死入生之道。滋養生命的食糧──餅和酒,可用來表達人子的血和肉,以滋養人的靈命。另一位神學家Roger L. SHINN使我們看到馬丁路德堅持有限的自然物質可以傳達無限的上帝(Finite objects of natureare capableofcommuncating the infinite God)與及湯樸威廉(William Temple)以為整個自然和整個宇宙都是內在靈恩的外在可見的象徵(Sceince and Ethical Decision, taken from Earth Might be Fair edit edby Ian G. Barbour, p.142)。甚至把儀節減至最低限度的約翰加爾文也堅稱上帝為主,為自然之主宰,祂可以用任何自然之物去表達自己,加爾文知道天虹是陽光在雲中的折射,但同時認為它是表達上帝應許的象徵(同上p.143)。

  以上所說,無非在說明,道成肉身的神學既無抹殺肉身,反而把自然提升了,當然不會成為削伐自然的行動根據。

  人對自然的管家職份

  衛連第三個的不是說基督教神學把自然非神靈化了(desacralize),以致人可以毫無忌彈的削伐自然。對於這個不滿。一方面,筆者很同情,因為裏面有愛護自然的存心,也有「要挽救生態危機,必先改變人對自然的心態」那種確信。但另一方面,筆者會問人可以完全不「利用」自然麼?台灣一位神學教授高金田在一篇名為「生態危機與基督教的管家倫理」的文章說:「這些重返原始民族的自然觀,確有他們深思的見解。然而,我們不能完全同意他們的主張,因為原始民族對自然觀持的態度,不但不能改善問題,反而使問題更加惡化。原始人類未能適當地把人與其他自然物區分,使他們對自然物有過份的尊重,相對地,人的生命就被貶低了......以原始人的生產方式所得的產品實不足以供給現在人口的需要,一大半以上的人將挨餓至死,而使生態問題更嚴重。」(「牧杖」46期一九七九年六月P.28)

  所以問題不是在自然會不會被開伐採用因為人不可能不開伐採用自然,問題實在是人在開伐採用自然時,該有什麼態度。高金田不贊成把人與自然的地位拉平,但却以為:

  「依照聖經的人觀和自然觀,人是自然界的一部份,人存在自然界中,但人不是與自然同等。人具有上帝的形像,受託要管理世界萬物。他是上帝的管家,是代上帝管理。在生態危機中,我們不能放棄管理的責任,而是要忠實盡責地管理,才不致使自然界遭受破壞,或變為荒蕪。所以問題不在於要不要科技,而是在於如何適當地使用科技。」(同上書p.29)。

  人與自然地位平等

  衞連博士第四個不满是拉丁神學對自然那種深入剖析而非希臘神學那種沉思讚賞的態度。筆者很高興衛連博士把神學的多元性帶出來。實在來說,面對自然,我們當要兩種態度都具備。因為我們尊重自然,所以不能不善用自然。同樣因為我們要善用自然,所以不能不尊重自然。二者該是互相倚重,而不是彼此排斥。聖經中固然有人管理自然的事實,但也有自然提升了人類的記載(摩西在焚燒的荆棘中被召,約伯在雷轟,旋風,暴雨,雲彩中被感)這一切都要求我們對自然有平衡而不偏差的看法。

  湯樸威廉會著有「自然,人與上帝」(Nature, Man and God)一書,但人們在戰後,似乎只注意人與上帝,把自然忘記了在這生態危機日趨嚴重中,我們實應把自然重新放回神學裏。衞連博士呼籲我們多想及兩位偉大的信徒史懷測醫生尊重生命的行為,和聖法蘭西與自然親匿的態度。這是值得我們注意的。基本上來說,聖經也給自然很重要的位置。羅馬書提醒我們「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嘆息勞苦,直到如今」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和得到救贖(八19-22)以弗所書也說「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满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下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裏面同歸於一」(一10),而以賽亞書所描寫那自然和人的和諧而非殺伐景象,更使人响往:「豺狼必與綿羊同居,豹子與山羊羔同臥,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同,小孩子要牽引他們。牛必與熊同食,牛犢必與小熊同臥,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斷奶的嬰兒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十一6-9)這肯定是一個一同得生而非全部死滅的遠象!


內容刊載於《基督教週報》

1988年第1253期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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