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6 期(1988 年 7 月 10 日)
◎ 評論 ◎ 李志剛牧師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雖是中國古之明訓。惟是在今日香港社會中,對於老年人的尊敬,究有何種實質的表現這是值得商榷的。無疑近年政府社會福利部門,團體慈善組織,以及教會機構,興辦了不少護理安老院、老人院和老人中心,對老人服務的質素有顯著的提高,老人羣體活動更見增加,比諸過往都有很大的進步。但畢竟把老人的工作視之為社會福利事業,具有慈善救濟的性質。因此,要是使老年人在社會上獲得尊嚴和尊敬,而「敬老」在社會上取得共識,實與理想目標仍有一段距離的。我們知道在世界有不少的國家,每年都有「青年節」、「婦女節」、「兒童節」、「勞工節」、「母親節」和「父親節」的設立,但却未見有「老人節」的提倡,可見老年人仍是社會所忽視的一羣。但是我們深深了解到老人是社會整體的一部份,他們的問題也是整體的問題,老年人的存在與整個社會是息息相關的。若是我們因為老人年邁體弱及欠缺生產力,以經濟的價值去衡量他們的地位,把他們當作社會救濟階層,那顯然不是一個進步的社會應有的態度。
我們常常提倡的「敬老」,不應祇是部份人士的主張,而理應推廣到整個社會的「敬老」,使整個社會獲得認知,以致產生敬老的行動,如此老人的存在和老人的權益才被尊重。就以今日歐美國家來說,有不少國家為表對老年人的尊敬,舉凡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是遊覽參觀,都有「資深公民」特價的優待,這種敬老的行動都是值得香港效法的。
本年五月地鐵公司為減低上班時間乘客的擠逼,故在繁忙時間提高收費,藉着加價作為減少乘客的理由。此外,在早晨七時四十五分前更有特惠收費的優待。換言之,從時間的編排上,對市民便有特別的處理。由此我們可以推想到不祇日常的交通工具如地鐵、巴士、小巴、電車、火車、渡海小輪等都有繁忙時間和非繁忙時間的區分,甚或電影院、酒樓、餐廳和海洋公園都有繁忙和非繁忙的一段時間。是以我們同樣可以鼓勵地鐵、巴士、小巴、電車、火車、渡輪、電影院、酒樓、餐廳和海洋公園,在一些非繁忙的時間對老年人有特惠的優待,藉此發揮社會整體敬老的行動。而論到日常交通事業和娛樂事業在非繁忙時間一切開支已屬固定,而給予老人特別的優惠,當然衹是折扣上的處理,無論是五折收費抑或是八折收費,對於這些公司都是有利而無害的。相反的,老年人在非繁忙時間獲得優待,無形增加了他們日常的活動,身心自然獲得裨益。據悉港九已有若干專線小巴已有老人優惠的服務,所以我們的提倡並不是不可行的。假若推行得順利,這種敬老行動,日後擴展到飲食業和百貨業,在特別的時間給予優惠亦是可能的。
以上說及在非繁忙時間給予老年人的優惠,此種敬老的構思,目的在於拋磚引玉,是希望敬老訴諸於行動推廣到社會整個的層面,使老人獲得眞正的尊重和整個社羣的接納。
內容刊載於《基督教週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