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8 期(1987 年 8 月 9 日)
◎ 評論 ◎ 陳衍昌牧師
近年來,香港社會和教會的精神面貌有了很大變化,越來越趨向民主,這原本是可喜的現象,也是個不可逆轉的趨向。然而,由於中國人的民族性,例如「各家自掃門前雪」和「情重於理」等習性,在步向民主之時,我們必須多作思考,避免民主成為違反基督教信仰原則的手段。
首先,我們必須學習分清情理的功課。要知道,民主是計算票數作决定的。獲通過的事項不一定符合眞理和上帝的旨意。懂得羣衆心理和發表情辭並茂動人演辭的人,往往佔盡優勢,很多人投票支持某些動議或人士,原因並非是那些動議或那些人能為社會或教會帶來美好的貢獻,而是因為他們與那些候選人和動議者有密切關係。相反地,他們反對的也並非因為動議和人選沒有貢獻和價值。只不過是他們「帮親不帮理」而已。
因此,要成功推行民主,就必須加强公民教育。
從教育的原理,我們可以獲得一些寶貴的啓示,去帮助達成眞正的民主。第一、教育原理告訴我們要「由近及遠,從具體到抽象」。第二、教育原理提醒我們「做中學」(Learning to Doing)是最有效的學習方法。
一般來說,基督徒對於關心和參與政治都較為保守,提不起興趣作積極的回應。要讓這樣一羣少問政事的信徒一下子改變態度·在建立民主的道路上作第一線的直接投,實在不是容易的事。但教會可以考慮「由近及遠,從具體到抽象」和「做中學」的兩個教育原則,在教會內部組織和事工運作上多注入及提倡民主精神,讓教友從自己最關心的地方——教會開始,慢慢地透過參與的經驗,去體會民主的好處和精神所在。
從基督信仰來看,推行民主制度最重要的並非讓所有人熟習制度的運作,怎樣動議、辯論、表决、審查⋯⋯最重要的還是怎樣分清情理,識並且實行我的「老友」未必一定對,不用簽生死約永遠支持他,「不合眼緣」者或曾經與我意見不合者也未必永遠沒有眞理,不能支持他。這一點,對於教會和基督徒是比較容易做到的,因為我們有一位共同的天父,我們要成就的是祂的旨意,不是自己的意願。我們有共同的呼召,就是讓天父的國降臨,合符祂國度的動議我們就應該支持,否則就應該反對。
我國大哲人孔夫子教導我們:作君子要「和而不同」,「羣而不黨」,他的弟子孟子則鼓勵我們「雖千萬人吾往矣」,這正好和聖保羅的教訓不謀而合:「如果上帝在我們這一邊,誰能敵對我們呢?」(羅八31)
今天,在邁向民主的時代,我們需要的正是「和而不同,羣而不黨」的精神,這才是真正的民主精神!
內容刊載於《基督教週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