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5 期(1987 年 7 月 19 日)
◎ 評論 ◎ 鮑會園牧師
基督徒禱告的時候最末後用「奉主的名」求,有人用「因主的名」,「藉主名」,「靠賴主的名」等,基本的意思是一樣。這是聖經的教訓,或者說是主耶穌自己的命令我們禱告的時候,必須要奉主的名來求。主耶穌說:「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甚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着,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約十六24)其實按着聖經的教訓,不單我們禱告的時候要奉主的名,教會所作的每一件事都應當「奉主的名」。主耶穌曾差遣七十個門徒出去傳道;門徒出去以後回來對主說:「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路十17)五旬節時候彼得講道,聽的人受了感動,向彼得說:「我們應當怎樣行?」。「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徒二38)後來彼得約翰等使徒到聖殿去禱告,在聖殿門口看見一個瘸腿的人在那裏求人賙濟,彼得要帮助他,對他說:「金銀我都沒有,只把我所有的給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穌的名,叫你起來行走於是拉着他的右手,扶他起來,他的脚和踝子骨,立刻健壯了。」(徒三6-7)
不單施捨,醫病,趕鬼,是因主的名,施行懲罰,紀律也要奉主的名。初期教會中有人犯了公開汚辱主名的罪,使徒保羅吩咐教會說:「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我身子雖不在你們那裏,心却在你們那裏,好像我親自與你們同在,已經判斷了行這事的人,就是你們聚會的時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們主耶穌的名,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林五2-5)
從上列經文中的例子,我們可看出教會所作的一切事都應當是靠主的名,而不單是禱告要靠主的名。初期教會這樣的榜樣對我們有甚麼意義呢?
首先向我們顯明教會的生命和生活,以及對神的關係和工作的方向,都是一致的,不可以分開的。不是說向神禱告要奉主的名,在人中間的工作,就可以靠自己的名;教會的生活是不能分割的,不能把教會的生活和事工分成屬靈的和屬世的,對神的和對人的。很多時候,我們就犯這樣的毛病:在禱告上,在屬靈的事工上我們用屬靈的標準來作,要靠主的名。但作屬世界的事,屬物質的、屬社會的、屬人的、屬政治的、就要憑另外一個標準,不能靠主的名了,要靠我們自己的名,靠我們人的身份,我們教會的聲望,我們已有的成就。如果是這樣,我們就是用人的方法去建立自己的身份、聲望和成就,想藉着這些去作成我們的工。這樣靠自己的名所作成的,而不是靠主的名所作的,其實已經不再是主所要求的工,也不再眞正是教會所應作的工了。
再一方面,奉主的名的意義是奉主的權柄。教會是屬主的所以教會有特殊的權柄,不論在神面前或在人中間,我們都有特別的權柄。因為我們是主所買贖回來的,所以我們在神面前有特別的權柄,本來我們沒有資格來親近神,但現在因主耶穌的救贖,成了神的兒女,所以我們可以直接向神禱告。如同王的兒子的朋友,因着王子的緣故,可以向王講話,因此我們禱告的時候是「奉主的名」來向天父求,而我們的禱告因主耶穌的緣故就會蒙垂聽。
因主耶穌的權柄,不單使我們可以向神禱告,也可以在世上作神的工作。門徒吩咐汚鬼,汚鬼就被趕出去,吩咐瘸腿的人他就可以起來行走,不是因為他們自己有能力乃是因為他們是主所差遣的,是主的門徒,主的權柄在他們身上。他們用不着懼怕工作太難或者污鬼的勢力太大;因為他們是奉主的名去作的,所以他們不用担心他們能不能抵擋敵人的勢力。問題不是他們能不能抵擋得了敵人,因為他們是「主的名」作事,所以問題乃是主自己能不能抵擋得了敵人。照樣今天我們在教會中或在世界上也是「奉主的名」作事,所以我們可以靠着主的權柄去作祂要我們作的。祂差遣我們去為祂作見證,去牧養祂的教會,雖然表面上看起來有時抵擋的勢力會很强,但我們用不着担心,因為權柄在祂手裏。祂能趕出汚鬼,祂能醫治人的疾病,因為祂已經勝了世界。有祂的權柄在我們身上,我們就不用担心。但是要眞正倚靠主的權柄,而不憑自己的能力去面對現實,需要真正的信心。
再一方面,「奉主的名」所作的事必須要合乎主的旨意,國王的使者,奉王的名所宣佈的命令有王的權威,但他奉王的名所宣佈的命令、必須眞正是王的命令,否則他就是假傳聖旨,他宣佈的命令就無效了,譬如王的僕人說:王要你們作一件事。這句話有王的權威,衆人應當作;但如果事實上這不是王的意思,僕人所說的話就無效了。同樣我們禱告的時候要奉主的名求,所求的就必須合乎主耶穌的旨意,否則的話,我們就沒有權力奉主的名來求。許多時候我們的禱告可能就落在此範圍裏面:雖然在辭句或形式上我們是「奉主的名」求,但所求的却不合乎主的旨意。這也許是我們的禱告不蒙垂聽的一個重要原因。
同樣在教會整個的生活和事工中,也都要奉主的名,也就是說,都要合乎神的旨意。這「一切」眞正是包括一切。傳道和施洗的事要奉主的名,所傳講的內容如果不合乎主的旨意,教會就不應當傳;醫病趕鬼要奉主的名,教會的慈善事工,或者說社會關懷的工作,要合乎主的旨意。教會要尋求主在教會身上的旨意是甚麽?不合乎主旨意的工作教會不一應當作。教會內部紀律的事工要奉主的名,作潔淨的工作或者說聖潔的追求,也要合乎主的旨意,不合乎主的旨意的紀律教會也不應當執行。
「奉主的名」所作的都要合乎主的旨意。今日教會的事工牽涉的範圍很廣,我們如何能在這一切事上都找到主的旨意呢?唯一能夠找到主的旨意的根據就是聖經。聖經也許沒有把今天教會所面對的一切問題都講出來,但却給了我們處理所有問題的原則。用工夫在聖經上面,能夠叫我們明白主的旨意,就給我們有行事的標準。
教會整個的生活和事工,都要真正的「奉主的名」來作,才能使主的心滿足,使主的名得榮耀。
內容刊載於《基督教週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