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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關懷」教會有責


第1176 期(1987 年 3 月 8 日)

◎ 評論 ◎ 李清詞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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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大齋節的首主日恰巧也是香港基督教協進會議定為本年特別主日之一的「社會關懷主日」。十多年來,香港教會對「社會關懷」這一名詞已有所認識與接受,漸漸已不再偏激地替一些熱心社會關懷工作的同工同道扣上「社會福音」的帽子而加以苛評了。在這大齋節的反省期中,讓我們一再思想這「社會關懷」的問題。

  當然,有些教會人士仍然對「社會關懷J不太重視,甚至認為不該重視。有人似乎很担心教會會「太熱衷於社會關懷」;有人指出「不可偏重於社會關懷而輕忽了教會本身工作」;也有人貶謫教會「採適用對社會關懷的方法」而「不按主的方法」作宣教方針;更有人認為教會只應重視「拯救世人靈魂」。這些人都是本着信主愛教會的心而說話的,但未免過於敏感、過於審慎而對「社會關懷」可能帶來麻煩而有所抗拒,甚至引起誤解曲解,也實在可惜。

  其實「社會關懷」並非是宣教的方法、手段或途徑,它本身就是教會宣教使命的一部份,是態度而不是策略。「社會關懷」斷非是只屬什麽意識形態的理論與高調。這一詞縱屬較新,但事實上是當年耶穌開始天國事奉時引證先知書重申入世使命的宣言,是我們所信奉所跟從主的心意,决定要為那些貧窮的、被擄的、瞎眼的與受壓制的作出「社會關懷」的行動。教會雖然沒有超人的權能可以立刻解决社會上的問題與世界上的苦痛,但教會跟從主以救世為己任,對社會所存所發生的種種,豈能袖手旁觀,只擺出悲天憫人的樣相,說句「平平安安的去罷,願你們穿得煖喫得飽。」去應付一下短衣缺食的人?

  「社會關懷」並不是要投入長期賑災服務而推出一套救濟方式,關懷的範圍也不局限於濟貧、救飢、賑災等工作。要挽救「被罪者」便要消滅罪惡。社會的黑暗、不公平、欠公義都是社會關懷的大敵。不過,「衣食足然後知榮辱」,向飽受生活煎熬的大衆,教會宣教的優次是減除苦痛的行動而不是一些玄妙的空泛的高調。也許香港基督徒不用捱餓抵餓,更日趨富裕,因此對苦難相當陌生,竟認為「社會關懷」是憑自己喜惡而作取捨的教會活動之一吧。

  教會在大齋節期內都會思想到耶穌基督在曠野受試探的事蹟,尤其熟悉那第一個試探中耶穌對魔鬼的反斥:「人活着不是單靠食物⋯⋯」不過這句話是耶穌引用申命記來抗拒魔鬼的引誘,拒絕運用神蹟來飽足自己,而不是主對餓着肚子的飢民作曉以大義的責備或訓誨。昔日耶穌沒有對野地上幾千羣衆說:「人活着不是單靠食物!」相反的,羣衆還沒有喊叫腹饑,還沒有提出求助,知人所需,關懷人所缺的主却自動地尋求解决羣衆的食糧問題。道成肉身的主斷不是只叫人靈性得飽足而已。

  叫人得生命的主所關注的不單是人的靈魂而是人的整全生命,以及整個人類的生命。今天教會雖然明白在天國實現人間之前,貧困苦痛肯定存在,也知道不必求化石為餅的能力,但「杯水車薪」不足為拒絕行善的理由。主仍然要求跟從他的人承担叫饑者得飽足的責任,也仍然祝福使用我們所奉獻的「五餅二魚」。

  教會必須清楚主向誰說:「人活着不是單靠食物。」與誰一起說:「求父賜給我們日用的糧食!」宣傳福音與社會關懷的工作能互相配搭,教會才能活出榮神益人的生命從而叫人得生命。


內容刊載於《基督教週報》

1987年第1176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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