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4 期(1986 年 10 月 5 日)
◎ 評論 ◎ 吳明節牧師
當馬丁路德與慈運理作敎義對話的時候,十五項敎義問題,有十四項都取得雙方同意,只有一項聖餐問題,使二人分開了。這樣一分,就演變成信義宗和改革宗兩個大宗派,一直到今天,還未合一起來。
這些陳年舊賬,不少人已將之忘記,然而兩大宗派的看法,似乎並未改變。
普世敎會且把這個問題,束之高閣,倡導普世聖餐主日,叫信徒不理對聖餐的敎義怎樣,只管去同領主的一個身體,同領一個杯。更藉以敦促大家「彼此相愛,合而爲一」,倘若能完全實現主耶穌在約翰福音十七章爲門徒合一所作的福吿,抄捷徑也未嘗不好。
不過遺憾的是有些領受聖餐的弟兄姊妹,對聖餐未必有正確,或深度的瞭解。我們試撤下宗派敎義不談:現在且看看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二十三節至二十九節那裏記着說:「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爲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爲的是記念我。仮後,也照樣拿起杯奮-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爲的是記念我。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袖來。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應當自己省祭,然後吃這餅,喝這杯。因爲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在馬太福音二十六章二十六節至三十節,那裏說領受聖餐可以「使罪得赦」。根據上面的經交我們知道:一:聖餐具備三個要素:1.是主耶穌親自設立的;2.有屬人的物質——餅和酒;3.有神的道,或說赦罪之恩。三者缺一就不能成爲聖禮。
二:人領受聖餐時應該自己省祭,吃喝要分辨是主的身體,是主的血,而以餅和酒是象徴或寓意。
三: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所謂「按理」,就是照着主所設立的聖餐禮而依樣設立。照着聖經上所說的去信、去省祭、去分辨、去吃喝。
至於聖餐的用意:
一:堅定並保證信徒與基督之生命的聯繫。此種聯繫在道成肉身復活之主的實際臨在上。
二、確立信徒合一的基礎,同吃主的身,同喝主的血,同屬一個主,同有主的一個生命。
三:記念主的捨身贖罪,激發信徒追求聖潔的生活。並確信永生。
四:藉着物質與道契合,使信徒不僅注意生命,和靈性的長進。也要注意自己身體所承担的實際使命。
聖餐實在是一項極其奧秘的眞理,對敎會,對信徒,對整個人類,都有不可疏忽的意義。我們必須瞭解聖斃,看重聖餐。普世信徒,若不能眞誠同領一個基督的身子.,同喝一杯基督的血,就不會有眞誠的合一。我們爲聖餐主日呼籲:眞信徒必須藉着聖餐成爲一個!
內容刊載於《基督教週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