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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道人的退修和退休


第1153 期(1986 年 9 月 28 日)

◎ 評論 ◎ 李志剛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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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道人退修和退休的問題,固然是有關傳道人的問題,亦是有關敎會的問題。若要傳道人工作得以進步,敎會制度納上軌道,傳道人的退修和退休都是必須面對和必須解决的問題。

  傳道人的蒙召以及在敎會的工作,主要是「以祈禱傳道爲事」。傳道人的祈禱,一方面要有安静的時間;另一方面亦須要有淸静的環境,這才容易與上帝獨對和交通。至於說到「傳道」,必須要「有道」方可「傳道」,而「道」的增長,亦在於吸收、學習和培養,這與準備、充實、默想、靈感、啓示都有密切的關係。爲要提高傳道人的靈性,香港已有一些敎會規定傅道人每五年則有一年休假,安排到外國神學院學習或到外地敎會考察作爲進修,這是一種很好的制度,値得我們效法和提倡的。但按敎會目前一般情况所理解,在人力和經済上,似難實行「五年工作一年假期」的制度。若是針對傳道人當前的需要,設立一個「退修中心」(靈修中心),專供傳道人退修祈禱之用,這是一件可行的美事。原因今日的傳道人,每個禮拜多忙於日常的會務,多無一點淸閒寧靜,雖則教會規定七日中有一天的假期,往往不是會議經身,亦礙於居住環境的嘈雜,內心少有一刻的安静。倘若有傅道人「退修中心」的設立,對於傳道人的祈福、静思、默想、潛修、寫作都有極大的帮助。

  有關「退修中心」的開設,我們建議聯會在新界或離島位於環境淸幽和交通便利的地方購置一些屋宇去開辦,若是由則師建築設計則更是理想。我們相信「退修中心」的設立,並不是一種奢望的構想,而是對繁忙辛勞工作的傳道人,在靈性增長和身心健康的一種貢獻。

  說到敎會傳道人的退休問題,相信每一個敎會都有退休的計劃和制度,但此種計劃和制度大多是有理想而無實際,每當施行的時候,常因時間的轉變,貨幣的貶値,對退休傳道人並無全面的效益。目前各敎會的退休制度,最大的困難是有關傳道人退休後的居住問題。香港寸金尺土,樓宇昂貴,個別堂會自然很難爲一個尙未退休的傳道人作出未雨綢繆的準備。是以當傅道人退休之時,用所得的退休金或公積金購置一層樓宇作爲安身的宿舍,已是極其困難之事。則或可以購得居住,而養老生活費的着落又如何?若說用退休金或公積金去租屋居住,當然無法應付日益高漲的租金。所以傳道人退休後的住屋問題,可以說是敎會退休制度中的一個難解的結。

  記得多年前有敎會熱心會友,體察傳道人退休後居住的需要,曾有意捐欵聯會一百萬元,在官塘廣蔭院加建傳道人退休宿舍,專作敎會牧師、傳道、幹事退休後的居所,其後因爲這位會友主懷安息,此項計劃亦吿擱置。惟是這位會友的愛心,我們仍然可以提倡和實踐,建議聯會首先撥出一筆欵項,在市區或郊區購置若干細小居住單位作爲開始•,其次設立「傳道人退休宿舍基金」,鼓勵會員堂熱心兄姊的關懷與捐獻,以收集腋成裘之效,如達相當數目則可購置樓宇,正所謂「多有多購,少有少購」,凡已購樓宇卽可由會員堂爲退休的傳道人申請入住。此外,聯會亦可酌量收取租金,以補稅捐和維修之用。此項計劃如能實現,自可解除傳道人退休的憂慮,並且更可以減輕敎會爲退休傅道人的負擔。

  上述所說爲傳道人設立「退修中心」;「退休宿舍」,若以聯會集合港九敎會的能力和資源,當然可以順利推行,祇要善加設計和鼓勵,定必獲得各敎會兄姊的響應和贊助。是故盼望聯會有關部門體察需要,着力籥劃,俾能實現,則傳道人幸甚!敎會幸甚!


內容刊載於《基督教週報》

1986年第1153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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