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教會在「母語教學」的使命


第1138 期(1986 年 6 月 15 日)

◎ 評論 ◎ 陳衍昌牧師

分享:

  敎育署於本年四月十五日向全港各官、津、補中學頒發行政通吿八六年第十三號,正式公佈用「積極辨別」法,提供額外英文科敎師及資源給予在中一至中三採用中文爲敎學語言之學校,鼓勵各中學進行母語敎學,以落實八二年十一月「國際顧問團報吿書」及「八四年十月敎育統籌委員會」之建議。各校及辦學團體對於這通吿的反應是喜樂參半,進退維谷。

  從敎育的角看度,敎育署此項通吿乃一大徳政,因爲敎育上的硏究一再證明倘若其他條件相同,採用母語之敎學效果肯定較爲良好。然而,在目前重英輕中的香港銓敍制度、社會價値取向及升學機會等客觀因素影响下,是項通吿似乎尙未能令學校有足夠的信心决定第一時間加入母語敎學的行列。難怪中學校長中有「先行先死」、「轉用母語敎學者第一時間收到全部第五級中一學生」的按語,某些內行人士估計開始時最多有兩成學校會作「勇敢的先驅者」。

  目前敎會學校約佔全港學校總數四成,其中亦不乏社會人士深具信心之名枝,它們的動向和態度將會舉足軽重。在這種情形下,身負重任的敎會學校决策層實應三思而行,先檢討敎會學校的本質和使命,再找出自己在「母語敎學」上的立場,以貫澈敎會的辦學使命。

  從基督敎信仰立場看,我們沒有理由不支持母語敎學,而前文亦已說過,敎育上的硏究亦肯定母語敎學之價値。因此,敎會學校對於支持敎育署積極推行母語敎學這個大前題是無須置疑的。問題是「先行先死」的,預言着實令大部分的校萤會和校長不寒而慄。筆者相信這方面的疑慮一日不消除,敎育署的「母語敎學」資助辦法就一日不能全面爲學校所接受。

  雖然因採用母語敎學帶來的疑慮是那麼眞實,以致引起决策上的困難,敎會學校也不應當採取消極和袖手旁觀的態度。因爲敎會學校的最終目的並非製造醫生、律師、則師等專業和成功人士,我們的目的是提供良好的敎育,而透過良好的敎育讓學生成爲基督化的人,過基督化的生活,爲鄰舍、社會和國家作出具體的貢獻。在目前香港所推行普及敎育的情形下,對於絕大部份學生來說'只有透過母語敎學才能較有把握地達到上述這個目的,完成敎會學校的使命。

  從另一角度來看,假如我們忠於自己的使命,敎會學校便不應因爲目前一些技術上的困難而放棄那更高的理想和目標。我們應該聯合起來,向敎育署提出一些更加具體可行,並且能夠消除不利學校的因素和疑慮的方法,當疑慮消除的時候,便可以積極的採用母語爲敎學媒介,努力完成基督化敎育的使命。初步看來,我們最低限度必須要求敎育著、政府有關决策機構和部門(或請敎署代爲爭取)盡速作出以下各方面的安排,以期社會風氣及價値觀會有所改變。

  1.成立中文基金會,提高中文地位。

  2. 修訂銓敍科之聘請公務員及政府資助機構僱員條例,廢除現時之重英輕中條欵,釐訂中英並重之政策。

  3. 制定方案懲罰在招收預科生時歧視接受母語敎學學生之學校°

  4. 盡力爭取專上學院之入學試(包括香港兩所大學)中英並用。

  5. 制定方案避免採用母語敎學之學校在收取中一新生時成爲犧牲品,以致只能收到成績殽劣等之學生。

  6. 表明政府的語文政策,加强宣傳修訂後中英並重的銓敍僱用條例,敎育家長和僱主,使能不致歧視採用母語敎學之學校及其畢業生。

  願我們都珍視在敎育使命上而有所行動。


內容刊載於《基督教週報》

1986年第1138期第1版
揭頁版可點擊以下網址瀏覽:
http://christianweekly.net/1986/19860615/198606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