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4 期(1986 年 5 月 18 日)
◎ 特稿 ◎ 李志剛
本人承蒙貴會選約主講「香港華人基督敎聯會之組織及其工作路向,並與中華基督敎會之關係」,至感榮幸!現謹就本人硏究香港敎會歷史所得,以及過往多年參與聯會服務的體驗抒以管見,伸作各位牧長同道的引證,如有錯漏,尙望海涵賜正。
聯會是在一九一五年四月八日成立,原名爲「香港基督敎聯會」;日治時期改名「香港基督敎總會」;光復後仍稱爲「香港基督敎聯會」;及至一九四八年六月四日在政府註册成立法團(香港法律第一O二五條),則改爲「香港華人基督敎聯會」(The Hong Kong Chinese christian Churches Union),沿用至今。
近日敎會有人訛傳聯會的產生是基於「墳場」而聯合;聯會的生存是由於「墳場」的維繫,這都是對聯會歷史欠缺認識和毫無論據的謬說。因爲港九各地的墳場,無論政府墳場或是私人團體管理的墳場,在一九五O年代間都有足夠墳位的供應,而聯會管理的薄扶林道基督敎墳場和嘉林邊道基督敎墳場,直至七。年代初期才有缺乏墳位的現象'在此足以說明敎會對墳位的需求並不是聯會成立的要素。就香港華人敎會發展過程所見,在十九世紀末頁,香港華人大多聚居上環和西營盤一帶,敎會爲利於傳道,亦多在該區設立。早期敎會爲數不多,堂址距離不遠,牧師信徒早有聯繫,各會會友亦有姻親之誼。二十世紀初頁,香港已有公墳合會、主日學合會、培道聯愛會、奮興會等聯合組織,但各會祗屬少數敎會或信徒個人的結合體,而非敎會參與的聯合體。迨一九一四年廣東西江水災,敎會籌議賑濟;又因同年秋季艾迪博士來港擧行佈道大會,各敎會深認兩項事工均須由全港敎會共同辦理,遂有組織聯會的倡議。首推倫敦會(今之合一堂)威禮士牧師(Rev. H・R・Wells)、禮賢會王愛棠牧師、聖公會胡爾棟先生三人起草會章。其後修正草案,至一九一五年四月八日召開聯會首次代表大會,公推倫敦會皮堯士牧師 (Rev.T・W・Pearce)任主席,公理會翁挺生牧師任副主席,禮賢會王變棠牧師任書記,聖公會胡爾棟先生任司庫,浸信會施愼之先生任司數。在此可見聯會成立是肇因於慈惠的事工和傅道事工。
自聯會成立後,主日學合會和公墳合會卽歸入聯會管理;並接辦廣蔭院和海面傳道會。聯會組織漸趨穩固,事工日益發旺,除辦理傳道、敎育、慈善、出版、公墳及各部經常性工作外,在敎會佈道工作方面:曾邀請艾迪博士、古約翰牧師、周荃馨牧師、區熾堂牧師、王載牧師、李保羅先生、誠静怡博士、宋尙節博士、陳崇桂牧師、襲斯德博士、葛培理博士、慕貝理博士等名佈道家來港主持佈道大會及奮興會,使本港不少華人得聽眞道蒙受救恩,不少信徒因而得着振興。在敎會培訓工作方面:歷年主辦各種培靈聚會幅女領袖退修會、靑年領袖硏討、同工退修會、教會職業婦女研討會、敎會婦女工作研習班、聖樂講座、靑年秋令會、青年冬令會、青年春令會、寫作講座、探訪工作訓練班、聖樂領袖訓練營及詩班北滙唱等培育工作,造就敎會同工信徒。對本港社會風俗方面:聯會曾參加「反對蓄婢會」、「拒毒運動」;撰文反對「竹戰」,發表「撲滅罪行運動宣言」,「反黃運動」;上書港督「反對睹博合法化」,「反對同性戀合法化」,聯會發起之運動影響政府大有成效'改善不良風俗,更得社會讚譽。對本港慈惠工作方面:聯會嘗倡辦「避雄所」、「經濟協助會」、「九龍城大火爆災」、「何文田新村宗敎文化事業委員會」、「九龍仔大火捐欵」、「何文田大火捐欵」、「石硤尾大火捐款」、「深水埗六村大火賑災」、「瑪利颱風賑災」、「温黛颱風R災」、「露比隨風賑災」、「越南難民工作委員會」等慈惠工作,使本港災民深獲關懷照顧。對港外慈惠工作方面:聯會亦發動有「一圓還債運動」、「傷兵之友」、「英振華會」、「基督敎服務總社」、「節約建國儲蓄運動」、「廣東兵災需賑會」、「籌賑華北水災」、「籌賑潮汕風災」、「國難籌賑會」、「靑年隨軍服務團」、「英倫水災眼濟」、「越南戰禍賑濟」、「救濟柬埔寨難民捐欵」等,對國內及國外都盡以教會的綿薄,使國難得以支援,災民得以濟助。綜觀W會對外的工作多屬慈惠性質和佈道性質;對內多屬培靈性質和敎育性質。
香港早期有九大公會之稱:卽安立甘會(今之聖公會)、倫敦會(今之合一堂)、巴色會(今之崇眞會)、惠師禮會(今之循道會)、禮賢會、公理會、浸信會、巴陵會及美以美會等,而巴陵會和美以美會早已遷入國內傳敎。故最先組成聯會,實得聖公會(今之聖士提反堂)、倫敦會(今之合一堂)、巴色會(今之救恩堂)、循道會(今之循道、衞理聯合教會香港堂)、禮賢會(今之禮賢會香港堂)、公理會(今之公理堂)、浸信會(今之香港浸信會)等七敎會。時至今日,聯會經已增至二百三十五間會員堂,分屬聖公會、宣道會、浸信會、中華基督敎會、播道會、中國佈道會、四方福音會、信義會、循道衛理聯合敎會、港九五旬節會、禮賢會、潮人生命堂、崇眞會、神召會、樂道會、香港路徳會、中華傅道會、協基會、金巴倫長老會、香港宣敎會、靈糧世界佈道會、完備救恩會、基督敎會活石堂、中國基督徒傳道會、五旬節聖潔會,以及其他各獨立堂會。二百三十五間會員堂中固然有不少具宗派的背景,亦有不少沒有宗派的背景,足見聯會是一個不分宗派的華人敎會聯合組織。按聯會現行組織體制,現列表如附圖。
聯會最高權力機構應是會員堂代表大會,該會是由各會員堂當然代表(會員堂主任)及選派代表(以領餐會友計算:五十一人以上滅一名;二百零一人以上派兩名;五百零一人以上派三名.,一千零一人以上派四名)組成。每年舉行大會兩次春季大會主要事項爲通過决算,選舉當年萤事,選聘核數師,接納董事會報吿及處理特別提案;秋季大會主要事項爲接納預算,接納董事會報吿及處理特別提案。代表大會之下爲董事會'由固定董事(各會員堂主任共二百三十五名)及當年董事(名額不超過固定董事名額三百之二,二百三十五間會員堂卽有一百五十六名)組成,爲代表大會休會後最高的决策機構。董事會全責執行會務,執行代表大會議决,審定代表大會提案,製定提交代表大會報吿書、預算及决算,任免董事會職員及其他執行董事,商定各部條例及細則,選聘名譽董事、執行董事會顧問及法律顧問及聘請總幹事。董事會選出主席、副主席、書記、副書記、司庫、司數、傳道部長、敎育部長、慈善部長、出版部長、公墳部長、調査部長及七位執行董事組成執行董事會,董事會定兩月(單月)召開會議一久。執行董事會主要職責是:執行董事會的議决,聘任各部部員及顧問,聘任幹事及助理幹事,製訂職員任聘條例;而執行董事之各部部長主要綜理該部之事工。是以執行董事乃向董事會負責;董事會乃向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層次分明。而各部均按會章規定辦事,在行政處理上有條不紊,甚少踰越之事。
聯會成立至今已有七十一年之久,歷史經驗的累積固有成規,但亦構成各部工作的方向。聯會的宗旨:「聯絡本港華人基督敎敎會,宣傳福音,辦理敎會之共同事工,如文字、醫藥、敎育及其他慈善福利事工,並管理基督敎墳場、老人院,及增進敎友之互助精神。」從聯會宗旨上分析,聯會存在主要的功能與責任:一則是「聯絡」本港華人基督敎敎會;二則是增進敎友之「互助」精神。而聯會經辦傳福音、文字、醫藥、敎育、慈惠、福利、墳場、老入院各類事工都是以「聯絡」和「互助」爲依歸。事實上聯會的組成,並不是一個駕御敎會的上層權力機構,而是敎會參與合作的「共同體」,聯會是爲香港敎會而存在,更是爲香港敎會而服務。所以聯會發展的事工,一方面不能有違整體合作的精神;另一方面亦必需符合大多數會員堂的需要。W會董事或執行董事會由各會員堂選出担任,聯會的工作亦足以反映着會員堂的態度和精神。由於聯會章程有詳盡和嚴格的規定,在章程裏亦指出聯會整體工作的路向。諸如章程所定各部工作:
一、傳道部:凡傳道事工,如城市佈道、鄕村佈道、海面佈道等,及婦女工作、同工聯誼等屬之。
二、敎育部:凡宗敎敎育事工,如主日學、詩班、靑年工作等屬之。
三、慈善部:凡慈善及福利事工,如廣蔭老人院、兒童敎養院、賑災會等屬之。
四、出版部:凡文字事工,如基督敎週報、佈道單張、宗敎書刊等屬之。
五、公墳部:凡墳場事務,如薄扶林墳場、九龍墳場等屬之。
六、調査部:凡調査事務,如編聯會統計、考査敎會情况、及調査申請入會事宜等屬之。
各部事工旣有明確的標列,在此說明聯會法制的嚴謹,而各部工作亦是各會員堂所認可的工作,則或在特殊情况之下,各部成立小組進行有關的事務,但小組所制定的計劃仍須獲得董事會或執行董事會的認可和授權才可進行。當然,聯會的工作主要分爲傳道、敎育、慈善、出版、公墳、調査各類,但從歷史所見,聯會在一九六0年以前工作較偏重於佈道;而一九六O以後則較偏重於培育,這顯然由於香港敎會歷史演變所致。聯會之重視救靈的佈道工作和培靈的敎導工作,亦是因應衆多會員堂的需要而制定工作的路向。二百三十五間會員堂所代表的敎友人數已佔香港基督徒的大多數,而具實力的敎會更屬絕大多數,所以聯會不祗是香港敎會精神的象徵,更是大多數敎會和信徒取向的縮影和温度計。
聯會由籌備以至成立,有賴各大宗派的貢獻,但自成立以至今日,與中華基督敎會亦有不可分割的關係。卽如起草章程的三位委員中,便有倫敦會(今日的中華基督敎會)的威禮士牧師。聯會第1屆主席是倫敦會的皮堯士牧師;副主席是公理堂的翁挺生牧師。據聯會七十年中,共有十四位牧師任主席,而中華基督敎會則有皮堯士牧師、威禮士牧師、翁挺生牧師曾任主席之職。聯會歷屆的部長或執董都有中華基督敎會的牧師或信徒所出任。在一九七一年和一九七二年的十二名執行董事中,竟有三分之一是中華基督敎會的牧師和信徒担任。就以一九八五年度而言,在十九名執行董事中就有中華基督敎會的李仰安牧師(任副書記)、歐天材先生(任司庫)、何天佑牧師(任出版部長)、曹繼業律師(任執董)、黃良日牧師(任執董)等五位任執行董事。而聯會歷屆的顧問亦有中華基督敎會的潘頓牧師、梁小初博士、簡廉伯牧師、汪彼得牧師、黃永熙博士。聯會歷年主辦的事工,中華基督敎會各堂各會友莫不熱烈參與和奉獻。就聯會籌建兩听老入院,中華基督敎會至爲鼎力。觀塘廣蔭院的擴建,中華基督敎會香港匿會捐獻一百萬元,而院內禮堂、客廳、房間都有中華基督敎會各堂各會友的名號以爲誌念。甚或聯會爲老人院每年的敬老募捐,中華基督敎會有若干堂會都是名列前茅。聯會自一九六七年設有總幹事一職以來,祇有十二年(一九六八年至一九八。年)是有牧師任職,其中十年是由中華基督敎會借調劉治平牧師出掌,而劉牧師在任十年,建樹良多'使聯會人事制度、行政制度以及聯會擴展,奠定美好基礎,爲聯會同工樂予稱道。自曹繼業律師於一九七一年任職執行董事及法律顧問以來,他對法律嚴謹和認眞的態度,對聯會事務提供不少法律性的指導;對於今日會章的修訂更有不可磨滅的勞績。至於黃永熙博士參與聯會出版部的文字工作和敎育部的聖樂培訓工作,更是功不可沒。綜合各方面可見,中華基督敎會固然是聯會創辦的成員而七十一年來各堂對聯會積極的參與'在在從聯會的事業中反映出中華基督敎會所作的貢獻。
聯會已有七十一年的歷史,可以說是華人敎會最具歷史性、多宗派、多個體的聯合組識°聯會工作未嘗間斷,事工日趨穩固,而其中參與聯會工作的各敎會牧師和同道,從來沒有神學論爭,更無意氣决裂,使香港華人敎會無分宗派,不分大小,彼此平等對待;而各會各堂兄姊藉着聯會的事工加深團契,促進交流,這都是難能可貴的。聯會作爲敎會與敎會、同工與同工、信徒與信徒的交通橋樑,發揮了「彼此認同」,「互相尊重」,「共同合作」的精神,這是其他華人敎會的聯合組織少有的。聯會的成功當然有賴歷史的因素,但同樣反映着華人敎會和平的本質。此外由於聯會的設立,對於華人敎會的自理都有催化的作用,使申請入會的堂會早有成長的目標,對於鼓勵自養、自理、自傳的華人敎會實有顯著的成效。聯會往往亦担任和平使者的角色,每當敎會內部發生爭執之時,亦多有邀請聯會負責人從中調解,平息爭端,此種事例更屬不少。聯會多年來所樹立的和平精神,實屬香港華人敎會的成就,其中所隱藏的華人神學更是値得我們去硏究的。(本文在一九八六年五月五日講于中華基督敎會香港區會神學委員會)
內容刊載於《基督教週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