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1 期(1974 年 10 月 27 日)
◎ 集思錄

▲參加者:(右起)馬漢欽先生、唐可寶小姐、劉允牧師及劉治平牧師。
日期:一九七四年十月十六日下午三時
地點: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客廳
主席:劉治平牧師(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總幹事)
出席:
劉允牧師(聖巴拿巴堂主任,聯會出版部部長)
馬漢欽先生(平安青年服務中心主任)、唐可寶小姐(福幼雜誌編輯)
記錄:本報記者高潔
劉洽平牧師:本次舉行集思錄座談會,討論的題目是:「教會與兒童讀物」。就最近香港社會工作人員協會及扶輪社三四五區國際少年服務團,所發出的「公仔書之暴力與色情研究」報告書,論及目前兒童讀物的內容,對兒童及青年的影响甚壞,站在基督教的立場,請各位發表意見。
馬漢欽先生:根據該報告書的意見說,本港市面銷售的兒童公仔書(連環圖)中,內容充滿暴力·殘忍、粗俗、怪異、荒誕、色情、恐怖、緊張、刺激⋯⋯,這種刋物對青少年的影响非常嚴重。本港八歲至十六歲的青少年有九十萬,受這種連環圖之毒害者不計其數,相信許多青少年犯罪問題之發生,與這些不良的讀物甚有關係。
唐可寶小姐:從這些公仔書中,很明顯地看見,這些色情、暴力、粗鄙、淫猥的內容和動作,對白和圖畫,都是誘惑性的、變態性的、攻擊性的,屬於潛意識的心理變態,所以對兒童的影响甚壞,他們也以為用暴力行為是正確的、應該的。
馬漢欽先生:這些連環圖的動作是極度殘暴的,對施行暴力的過程描繪得十分詳細,好像教兒童如何去做壞事一樣。這些姦淫、報仇、殘忍、打鬥的動作圖畫,使看見的人產生一種不良的心理意識,完全是不健康的,不道德的和脫離現實,缺乏人性的饒恕之道。
劉治平牧師:我覺得這些不良的刋物把一般人的道德水準推翻了!如今在香港不但喜歡看這些色情的連環圖,就是許多成年人也喜歡看這種書,尤其是知識水平低的人。為何這種書會在香港流行呢?大概是由於居住環境擠迫,貧富懸殊,成年人生活艱難,受了許多壓力,回家便向兒女出氣,因此兒童也受壓力,加上升中、會考等壓力,兒童也要找地方發洩,看了這些連環圖之後便給其發洩的機會,便做出許多荒誕的事情,如上山學法術,離家出走等。
劉允牧師:我覺得青少年如一張白紙,受社會各種壞風氣影响,等於白紙渲染上各種汚穢的色素,破壞了他們的純潔,是很惋惜的事,影响將來,自不待言。靑少年思想銳敏,求知慾特强,不滿現實,故有許多幻覺和理想,尤富好奇心,受下意識所推動和驅駛時,就想找尋一些事物去刺激,以滿足他們的慾望。
「為此,商人為了迎合這種需求,就和畫家勾結,於是連環圖遂成為一種歛財的工具,他們為了賺錢的目的,不管兒童的害處及其影响的後果。另一方面,健康益智而有價值的兒童讀物甚少,壞蛋的書籍却充斥市場•青年羣趨若鶩,受害之深,眞是莫可測度。挽救的方法,必須正本清源,嚴禁出版這一類的東西,就可堵塞後患。
馬漢欽先生:何以連環圖能吸引人看呢?第一是因為它的題材非常廣泛,有電影故事內容,如什麽「超人」,將舊的連環圖加以現代化和創作性的幻想,一集一集地續下去。第二是畫生動有趣,比用文字來表達容易得多,如描圖壞人的相貌,一望可知,加上表情,更是易看,不必花腦筋。第三是對白吸引,荒誕離奇。這些都是迎合靑少年的好奇心。從教會的立場來看,這是人性敗壞的趨向,所以容易接受壞的事物。
唐可寶小姐:目前的情况看來,以教會立場出版適合的兒童讀物,已是合其時了!
馬漢欽先生:現時一般的青少年,在青年中心的閱覽室裏面,有許多書籍,但他們很少取教會書籍來看,是否因為教會書籍内容比較狹窄,他們不感興趣呢?
唐可寶小姐:這點我否認,以文藝出版社所出版的「福幼」來說,是包括各方面興趣的内容,不但有科學性,同時加入宗教意味。
劉治平牧師:其實連環圖的本身是無罪的,問題要看內容而定。比方從前在廣州流行的連環圖如「何老大」、「烏龍王」等,內容是以幽默諷刺為主,雖然對閱讀的人無甚益處,但也無大害。過去基督教出版的兒童讀物,有些不良的現象,第一,就是太過洋化,不合中國人口味;第二或是不切合現實生活,所以不受歡迎。這些缺點都是應該改善的。至於那些有害兒童的讀物,我們有沒有辦法請求政府當局立例管制呢?
馬漢欽先生:本港至今尚未有一個確定的部門管制公仔書,在現行的法例中,可引用的只有三項
1.淫褻展覽物條例——「任何人士不得在任何報章刋物登載任何猥褻、淫穢,令人厭惡,或含有攻擊性圖文,或使用類似或任何其他方法,將該等圖文派發予公衆。」這項法例定義含糊,且難有肯定的標準,要證明一本連環圖觸犯此項條例,既難且費時。
2.刋物管制條例|此項法例主要應用於不法組織及政治性刋物上。
3.書籍登記條例─此項法例授權高級圖書舘長記錄所有出版書籍,違者被控通常罰欸五十至一百元。
劉允牧師:香港地方,不論是酒吧,舞塲的窗機裝飾充滿色情,或是書報攤也擺滿了男女脫衣的圖書,使人一目了然,十分易學壞。我想,政府部門已注意了,但未有切實的辦法。兩個月前,我已寫信向政府呼籲。
馬漢飲先生:有兩個地方對這類刋物有法例管制,可作參攷的:
1.英國——一九五五年制定的「青少年兒童有害刋物法案條例」規定,若刋物中把故事內容以圖畫描繪犯罪過程;暴力成殘暴行為,令人反感或恐怖事件,導致青少年讀者心智受到損害者,將受到法律制裁。
2.台灣——一九六二年十一月公佈「編印連環圖畫輔導辦法」規定:凡違國策及法令,倫理道德,妨害社會安寧,少年身心健康,宜傳迷信,有傷風化及對國家社會有不良影响者
唐可寶小姐:目前站在基督教文化界來說,現階段應作些什麽呢?做家長的將於青少年的讀物問題是否關心不夠呢?
劉允牧師:這些有害的連環圖,如果沒有人看的話,自然就沒有人賣的了!若政府禁止出版這種書籍,兒童就無法看見了。
馬漢飲先生:在現階段最重要的事,是教會應如何配合各有關機構、團體、加緊對這件事的正視,在基督教週報中也應大力配合,所有的基督教文字,都須廣泛地展開宜傳,揭露這種連環圖的害處。教會方面應利用各種聚會,特別是有關教育性的研討會、座談會,以引起靑少年對這個問題的注意,並加以輔導。
劉治平牧師:教會應重視這件工作,甚至產生一種運動,灌輸宗教教育。
馬漢欽先生:教會和教會出版機構可否設獎勵方法,獎勵與良好的兒童讀物的作家,和良好兒童讀物作品。家長方面若能注意兒童看什麽書,不給錢兒童買那些公仔書看的話,也許有些帮助。此外主日學教師也應注意這方面的教導,帶領主日學生看正派健康的讀物。劉治平牧師:
希望過若干時間後,我們再開一次討論會,再深入研究這個問題,看看那時社會情况是否已好轉,相信那時各位,也有新的心得。
內容刊載於《基督教週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