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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教紀念日——談因信稱義


第531 期(1974 年 10 月 27 日)

◎ 評論 ◎ 吳明節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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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稱義唯獨因信」,是馬丁路德所揭櫫的改教運動三大原則之一。這個在聖經上極為顯著的眞理,究竟它的實際意義如何?讓我們看看兩位改教大師——馬丁路德和加爾文的解釋:

  先說義,馬丁路德說:「有一種義,是屬政治的,為世上的君王、哲學家、和律師所處理;也有一種義,是屬禮儀的,為人的和教皇的遺傳所教導;另有一種義,稱為律法國十條誡的義,這是摩西所教導的;還有一種義,超乎這一切的義,那就是「信的義」或說「基督徒的義」。這義是神藉基督在律法之外,所歸於我們的⋯⋯這僅是被動的義。因為在這種義中,我們不行什麽,也不將什麽給神,却抵接受。且讓另外一種,卽神。在我們心裏動工。」(參路德加拉太書註釋)加爾文說:「凡由信所生的義,是獨立的,或說是超乎行為功績以外的。由信所生的義,是福音所賜與的義。福音不同乎律法,就是因福音的義與行為無關,完全是以神的慈愛為基礎。」(見加爾文——基督教要義這就是說因信稱義的「義」,不是由律法而來的義;不是由行為而來的義;不是由儀文而來的義;也不是神本身所具有的義;更不是一般人所說的什麼公義、正義、俠義、或義氣千秋的義。它是因信蒙神在基督裏所賜與的義。這義就是基督因無罪而受死所賺來的功勞。正如保羅所說:「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

  論到信,馬丁路德說:「在神面前誰算為義,或一個人怎樣才是義的,那就是唯獨因信,卽對神的話靠託。」(參路德——羅馬書註釋)加爾文說:「神在自己身上尋找恩慈的動機,以祂的至善感召罪人,使罪人不信任自己的行為,把他的拯救完全寄託於神的慈愛,這就是信的意義。」(見加爾文——基督教要義)

  這裏我們必須補充一下:路德與加爾文對於因信稱義之信所作的解釋,純是一種對神的信託,倚賴。這與一般人所理解的,並無特異之處。但聖經告訴我們:信心的整體包含了耶穌基督,除去耶穌基督則我們根本無信心可言。在林後十三章五節記着說:「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裏麼?」這是把基督作了信心的實質,而否完了以祂為信心之對象的說法。論到信心的來源,也有幾處經文向我說得非常清楚。羅十二章八節說信心是神分給我們的;來十二章二節說信心是耶穌所創造的;徒三章十八節說信心是復活之主所賜的;林前十二章二節脫信心是聖靈所賜的。由這些經文看出:信心純出於神的恩典。它作為名詞比作為動詞更有意義。倘我們把因信稱義的說法改作「因基督耶穌而稱義」絕無不通之處。其間的「稱」字已充份表明了信的效用。義既是被動的,它就不能離開主動的神而算與人。「因基督」卽證明與主動之神的關係。所以我們說:因信稱義,卽是因基督稱義。

  我們不否認因信稱義,是聖經的基本道理,然而它却蘊涵了福音的整體,是神恩典的綜合。它包括了聖靈的工作,認罪,悔改,蒙赦免,成為神的兒子,享受永生。基督徒若不經驗是項眞理,其他一切信仰都不必談了。當代的教會有兩條必須防備的發展路線,一是自我偏差的福音化;一是自我中心的世俗化。前者熱衷於傳福音,但漠視人類的實際需要。同時把傳福音的中心,漸由教會轉移到個人或機構。以自我滿足,代替神的恩典動作。後者把福音的基礎─因信稱義,變成社會主義,在人類物質需要上竭其所能以搏取人的喝采。同時,權勢與瑪門,佔據了主耶穌的寶座,把教會變成十足的社團。看傳福音是落伍,空虛而不切實際的,日日夢想着建設人間天國。這兩條路線,發展的結果,均可使福音變質。使那些掙扎中的罪人,無法獲得「因信稱義」。在此改教紀念日,歷史的重温,我們能夠得到一些啟發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