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 期(1967 年 4 月 9 日)
◎ 專論 ◎ 黃蒲霖牧師
行在上帝的路黃蒲霖牧師
經文:「來罷,我們登上帝的山,奔雅各上帝的殿,主必將祂的道敎訓我們,我們也要行祂的路。」(以賽亞書二章三節)
路者道也,通也,亦可以說方法也。禮記說「三月開通道路,無有障塞。」但凡是路的,不得有障礙,必定要暢通無阻。在我們人事上也是這樣,無論任何的事工,都要有暢通無阻的方法,俗說「好路」。正如廣東人說,「狗仔上瓦面」,必定有路的。
在這世程裏,地理上的交通,可以說要有陸路,水路,空路;一切都要暢通方爲便利的交通,然後才有平安,順利。在人事上的往來,工作上的措施,禮儀上的應對,也都要講「有路」,才不至發生誤會,糾紛和其他不如意的不幸。
要知路有多種,最顯的莫如「公路」、「私路」,「生路」和「死路」了。表面上說來,地理上的交通,就當以公路爲要的,亦卽是大路呢;公路在交通上實在佔有重要的因素,而在人與人間的事工上也有同樣的解釋,是以「路」要合乎正義,大公無私,方可稱為正途大道,聖人說「義由大路焉」,不論步行車載而跑在公路(大路)上的,均是光明正大的;反之,一切走私漏稅的,就要找尋小路,私路來行呢!換言之,在人事上,也是有同樣的情況罷。
甚麽算是生路呢?但凡一切合乎正義的,不違反法例的,不在罪惡範圍的,而在道義上全無阻礙的,光明磊落,大公無私,合乎人道,爲上帝所喜悅的,這是生路;反之就是死路了。耶穌說「導人入死的其路也寬,其門也濶,導人入永生的,其路也狹,其門也小」,所以人們應行的道路,不一定以大小爲準則,而當以公私爲焦點,公者無私,生路也;私者不公,屬乎罪犯的,死路也。可惜人們均以私慾為主,遂在不知不覺裏跑進死路中;而使上帝爲我們擔憂。究其因,人們甘受魔鬼薰陶,盲目地跑進私路,而至走投無路,迨到無所適從時,就投入死路了。
我們大家都知道而且同意,做事應當跑在正義的路上;可惜常常敵不上惡魔的誘惑,沉迷在急切近譽的私念中,就不分皂白,不擇手段,貪圖捷徑,渴望速成而墜落在死路途中,例如:煮茶需用茶壺,痰壺是用來貯痰涎穢物的,如偏要用痰壺來煮茶,在理化上未嘗不可以做得到的,不過在情理上就不通了,假如一定要這樣做,就是違背公理,所謂「亂龍,烏龍」了。換言之,假如用智力、體力爲人作工而換取養生的金錢,這是正途大路,天公地道的;反之用智力去騙取人家的金錢,而據爲己有的,是不符公義,不合法例的,兩者都是取財的方法「路」;大家都清楚,那裏要有公私之分和合理與不法之別呢!「路」就是路了,不過生路和死路,已經十分明顯呢。
人算是最高上的動物,尤其是稱為基督門徒的我們,就應該會而且必定要在有生的時候,分別清楚,那是我們當跑的道路。不止自己要行上光明正大的生活上,還要有責任指導別人避免誤入迷途——私路,死路——。還要設法帶領他人,脫離黑暗罪惡的路途,而跑在正途上。因爲我們相信上帝是愛的源頭,跟從耶穌基督,行在救世的路上;耶穌說「我是道路,真理,生命,不由我無從達到上帝處。」祂要我們負起自己的十架去跟從祂,因爲祂要帶我跑在上帝的路上。因上帝的路是有目標的,有秩序的,有軌道的,有終點的,有時間性的,有喜樂的,有平安的,不需要捷徑的,不可以逃亡的。
聖約翰說「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這道太初與上帝同在。萬物是藉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祂造的。生命在祂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翰一1-4)這光就是我們信的救主耶穌,亦卽是我們所信的道——上帝的路——道就是光,這光就是世人所需要的道。孔夫子深明此義,所以他說「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他更深刻地說「朝聞道夕死可也」。一個人能夠得道——基督之光,上帝之路——就是達到完全了。可知這光——道路——是何等重要呢。
我們皆生存在這黑暗的塵世中,要行一條長而又不甚清楚的路上,佛教人士說「苦海,塵世」,因爲充滿了罪惡,我們一定要有光——真光——來照耀,才有平安的旅途。但凡跑夜路的人,不能無光照耀,若要避免跌倒,雖然有簡單辨認的方法:如說「黑泥,白石,光水迹」,但也不是十分可靠的。何況我們行在生命的途程——黑暗路途——還有惡魔在旁,隨時試誘,實在比所謂「盲人騎瞎馬,夜半臨深池」,更加危險呢!跑在這生命的長途中,我們必定要準備光來照耀,俗語說「早知燈是火,不用四圍摸」。光的需要不是十分明顯嗎?
基督徒和普通人一樣,都要曉得行在光明正大的路上。世界生命的途程是黑暗的,惟有曉得用光來照路,才有真正的平安,基督是世界的光,跟隨祂就行在上帝的路上。但凡行在上帝路上的人,就不至墜入罪惡陷阱中。所以我們應當常時,小心翼翼,不厭其詳,虛懷誠敬去找尋基督,獲得祂的真光。祂已經應許過,「尋者必遇,求者必賜,叩門者爲之啓」。我們不需要懷疑,不可虛耗時光,早日找尋耶穌,接受祂的光照。孟子說「求則得之捨則失之」,問題是在我們自己方面,只要我們相信。
耶穌說「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約翰八12)所以我們一定要早下決心,得着基督之眞光,照耀我們行在上帝之路上。
聖保羅說「從前你們是黑暗的,但如今在主裏面是光明的,行事爲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光明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總要察驗何爲主所喜悅的事。那暗昧的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這事的人,因爲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凡事受了責備的,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爲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所以主說,你睡着的人,當醒過來,從死裏復活。基督就要先照你了」(以弗所五8—14)但凡願意接受基督耶穌爲他們的救主的人,就已經行在上帝之路上。
內容刊載於《基督教週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