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 期(1966 年 9 月 11 日)
◎ 集思錄
時間:一九六六年八月十一日下午四時。
地點:九龍合一堂會議室。
參加座談者:劉治平牧師(座談會主席),女青年會總幹事高苕華女士,青年會中學校長何世明牧師,尖沙咀浸信會主任徐松石牧師。
這是集思錄第一次座談會,題目是:基督徒可否看電影?現在座談會開始,先請何世明牧師發言。
我個人看這題目,並沒有甚麼可以討論的。因為要問基督徒應否看電影?正如問基督徒應否看書?電影有多種,書也有多種。黃色的小說是書,聖經也是書;教人姦淫邪盜的是電影,影音佈道的也是電影。如果只要籠籠統統地問可否看電影或可否看書,當然書是可以看,電影也可以看的。我想問題倒在於要看甚麼電影,這才有討論的餘地。
我同意何牧師的意見,電影不是可看或不可看,乃是看哪種電影。電影是一種視覺教育,對教育是很重要的,對我們的宗教教育也很有幫助。禮拜堂、各社團的影音佈道,是與電影很有關係的,所以不能說不可看。但目前我以為人關心的是各大戲院上映的電影,可看與否是一問題。天主教對電影的評論分幾級,有人認為這樣對電影的選擇有幫助,有人認為不夠理想。
電影並非全無價值,如電影佈道的電影確有益處,因此我認為要將題目縮窄為:基督徒應否看電影院中商業性的影片?
這就可答覆何牧師的問題而收窄題目的範圍。至於我的意見是,香港人口稠密,地少人多,娛樂少,最大眾化的莫如電影了。電視又如何看法呢?它所映出的,都是商業化的影片。電影院的電影是商業化的,但有些是好的,如歷史片、音樂片等,不過基督教無一權威機構來評定它的好壞。各教會的神學觀點不同,宗教上的差異,有的認為看看電影都是犯罪的,但有的可以看,牧師主教也去看的。當然壞的電影是不應去看,如看書不看黃色的一樣,應有選擇的。然而選擇是否也有危險呢?比如選擇有健康的,像音樂片、科學片、主題正確的,這樣會有問題嗎?是否也有困難呢?
選擇是困難的。天主教當局有所謂權威負責選擇,將影片分為甲、乙、丙、丁等級,可是有人卻偏偏選丁等的去看,而甲等的倒不去看,如此一來,選擇倒反而產生了反效果了。
有人建議我們在本堂週刊定等級,但我覺得有兩點困難:一、我沒有時間將所有電影全部看過;二、定了等級後,可能是暗示人去犯罪,專去看丁等的。但給他們自由去看也是有缺點的,他們往往利用自由成為他們犯罪的機會。
天主教分等級,要有專人去看完所有的影片,這種情形是否是我們入世而不屬於這世界呢?去看了又以怎樣的尺度來定等級呢?黃色的電影是否也要去研究?為何有此種電影呢?其影響的效果如何?這都是問題。
有人說要定一種標準或原則,好的去看,壞的不去看,這樣定原則是靠不住的。甚至有人說:壞的電影他也要看,理由是「因它警惕我」,這樣尺度就放得更鬆了,甚至於沒有尺度了。
說到選擇電影,各人有各人的主觀,所以無論誰去定的標準,都不是絕對的。但我有兩點意見,想在此作一提供:(一)所有商業化的電影,都是站在電影商人的立場而攝製的。他們攝製電影只有一目的,就是賺錢。所謂宗教信仰或教育價值,他們是毫不在乎的。至於明星的地位,則完全建築在票房價值上,誰能賣錢,誰就最成功。可知希望以賺錢為目的的電影公司去製作有宗教或教育價值的電影,實在是極端困難的。但是否因此便是絕對不看電影呢?(二)人對於罪惡,究竟是培養一種力量去抵抗好呢?抑是對罪惡完全根本不知不理好呢?在培養人的靈性來說,究竟哪一種訓練比較對,這又是一問題。對這兩大問題究應有甚麼答案?我倒想知道列位的高見如何。
我們有了免疫性就不會因看電影而陷入罪惡了。這裏有兩個問題:一、怎樣分別為聖,入世而不屬世呢?這麼多人去看電影,是因為娛樂的地方少,然而教會團體是否應設立多些康樂、對身心有裨益的娛樂場所呢?
有些基督徒父母完全不准兒女去看,兒女們就大起反感。如看書一樣,去選擇看電影是對的,但他們年紀太小不能選擇,便好壞都去看,沉迷下去,便為罪惡所乘。所以在先父母看了,然後指導兒女們去看才對。有些父母完全不准兒女去看,教會不准教友去看,可是青年人卻偷偷去看,便加多一項罪惡,一同來說沒有看,隱瞞父母。這樣說,也有一問題:父母或教會長輩去看,很可能成為絆腳石。如某校一教員,為了研究阿飛舞何以這樣吸引青年,又用甚麼好的活動來代替這種活動,而去看「阿飛舞的電影」;但是萬一給學生看見教員也去看此片,那就成了絆腳石。然而我們又不能斬腳趾避沙蟲,索性不准他們去看的。有些教會沒有明文規定准與不准的,可以自由去看或不去看的,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至於高女士說要教會舉辦多些康樂活動,也是一辦法的。
為研究社會問題而去看電影,那是專家的事,暫時可撇開不說。我以為一般基督徒是不應去看商業電影的,因為看電影要注意兩個字:一「罪」字和一「累」字。無疑電影技術的本身沒有罪惡,非但沒有罪惡,而電影技術可以幫助教育,因為由眼目而得的印象甚深。但是一般而論,我只能夠贊成純教育性和純宗教性的電影。商業的和電影院的電影,確是害多而益少,往往是罪兼是累,本人不能表示贊同。
第一,有人說看影院電影是娛樂的一種,挑選好的影片去看何嘗不可。但影院影片的好壞沒有標準。有人說姦淫邪盜的影片也是好的,因為這些片子能給我們鑑戒。所以喜追求影院影片的人,大多數是愈移而愈近所多瑪的。
第二,有人說我們可以改良影院的商業電影。其實影院的商業電影,只能夠改壞,而不能夠改良。因為製造這些影片的宗旨是要賺錢。有時雖用宗教道德為標題,其中也要穿插男女色慾,以迎合觀眾的下層興味。
第三,聖經雖然沒有不許看影院電影的明文,但記有榮神益人這兩大原則,見哥林多前書第十章末段。何況往看影院片子,可以作成其他愛主信徒的絆腳石,絕對不是益人。保羅為了別人而禁食某種祭肉,可為我們的上好榜樣。
娛樂的方法很多,不是一定要看影院的片子。
教會在目前來說,只做到了會眾的崇拜中心,卻未能擴大成為他們的生活中心或康樂中心,我個人深以為是猶有未足。我的意見常以為,雖然教會是崇拜傳福音的地方,但也是教友尋求團契和娛樂生活的地方。要在崇拜的中心發展開去,積極地使教會能供給會友以健康性的康樂或娛樂生活,較諸不准這樣、不准那樣,又沒有一種健康性的生活來代替消極性的禁止,一定會有更好和更大的效果。所以教會要從崇拜的中心發展而成為會眾的生活中心和健康中心的教會,同時教會所支持的事業也要做到這一點,那麼,教友有了健康的娛樂生活,便自然會厭棄不健康的電影了。許多教會中人,有不少對電影問題有研究的,我看不妨多寫些批評時下電影的文章。比如看電影的人大部份是崇拜明星的,因此許多明星的私生活亦為他們所崇拜。明星在影片中所演的是歹角,他亦崇拜,產生了崇拜這樣英雄的心理,這對青年人便有很大的壞影響。有些青年人看了一齣戲,好的學不成,壞的卻學到了,這完全是因為他們只管盲目崇拜明星,而對影片本身的意識全無認識之故。如果專家能對時下的電影,特別在思想或意識方面,指出它好的地方、壞的所在,去警惕青年人;又如明星狂對青年人有何壞的影響,也以文章去分析和評論,這樣便會使看電影的人有了免疫性(打打針)。再者,有掛羊頭賣狗肉的電影,掛宗教招牌而映色情的電影片子,若專家也寫出文章來批評批評它,給人有積極性的免疫,令他在靈性上、理智上、信仰上有辨別的能力,我看這件事若有人來做,對於教會的信眾,倒是一件好事。至於應不應去看電影,我個人主張,每一信眾最好回去問他們自己教會的牧師。我們在這裏最好不要作出任何結論。因為對這問題,似乎各宗派的教會,各自有不同的見解。
以前不少青年崇拜師長或教會的牧長,或其他領袖,但今日卻有不少青年人崇拜明星,是否反映了一些問題?
我們要從主動的、積極的方面去著想,要談談有甚麼好的活動給予青年人。正如耶穌說:「以前古人有說,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但是我要你們……」換言之,我們不是說,不做這樣、不做那樣,好的基督徒要做這樣的、那樣的、有建設性的、對天國事工有幫助的。所以做父母的基督徒,對電影方面要有好的指導,不要以為「不准」就算數,這是很影響他們的。即是說,教會中為家長的,應當指導子女們去娛樂。其次,香港政府對那些兒童不應去的地方,如對兒童有壞影響的戲院或遊樂場等,尚沒有明文禁止,對此教會應有呼聲注意此事,呼籲政府當局切實執行去禁止。
內容刊載於《基督教週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