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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論


第6 期(1964 年 10 月 4 日)

◎ 以琳手記 ◎ 黃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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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人性的爭論,我國先聖昔賢曾經聚訟紛紜,莫衷一是。然而在聖經裏,對于人性卻有最澈底、最明確的答案。

  聖經告訴我們:上帝是照自己的形像造人。而這裏所指出的形像,并不僅僅是身體的形像,更重要的是屬靈的相似。

  惟其如此,我們便應該瞭解到:第一,上帝創造了人,人當然就是屬于祂的;第二,既然上帝創造了人,那末,人的一切作為祂都知道,什麼都不能瞞過祂;第三,天下萬物都是上帝造的,人就不必懼怕任何被造的,只要全心敬畏祂。但是,人卻終于跌倒了!

  聖經又告訴我們:最初上帝和人立約:人若遵從上帝,則必永遠活着;否則,他必.死亡。耶和華特別要人遵守的命令: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喫。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這簡單的誡命,是足夠試驗人是否願意遵從上帝的。而我們的始祖卻因為沒有信靠上帝的話,才給魔鬼引誘了去,也就是說,把原來的聖善丟掉了!墮落了!

  從此我們就有了原罪。

  由原罪所引伸,所產生出來的,又有我.們自己所犯的罪。聖經對這方面的指出是:從心裏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瀆。結果呢?第一,失掉了和上帝的交通;第二,被上帝定罪;第三,在世上沒有喜樂;第四,死亡;第五永刑。

  上帝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因此、人性是真、最美、最善的,這樣 ,試問我們還有什麼好說!

  不過,人是否從此陷于萬劫不復之境?要怎樣可以恢復的人性?

  在舊約時代,上帝規定以牛、羊的血作贖罪祭。直至祂差遣聖子耶穌基督來到世上,替人作了贖罪祭,人類才可免于死亡。聖保羅說:因為人的悖逆,衆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罪人也成為義了。這就是說,亞當所失的,基督都代我們挽回了。

  由此可以知道:聖子是聖潔的,無瑕疵的。人若要恢復原來的形像,就只有信靠耶人性論至此,不是最明白不過嗎?不是最合邏輯不過嗎?

內容刊載於《基督教週報》

1964年第6期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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