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屆世界盃經已曲終人散,但話題仍然不少,當中首次引入VAR(視像助理裁判技術),就是利用視像助理裁判監視問題球,提醒主裁判是否需要回看視像片段,再作最後判決,好像皮球是否已進了白界線、禁區內誰人有犯手球、守衞有否犯規,是否需要判十二碼,入球的球員是否有越位,入球是否變為所謂「詐糊」,所有爭議或以往閃縮的動作,在鏡頭之下都無所遁形。所以今屆賽事共有二十九個十二碼成為新紀錄,當中便有十一次是透過VAR來判斷的。
以往最經典的冤枉錯判,應算是一九八六年的墨西哥世界盃,半準決賽阿根廷對英格蘭,阿根廷的馬勒當拿以手進球,球證卻判入球有效,這場比賽阿根廷勝二比一勝二比一 ,他們最終更奪得世界盃,之後英國傳媒稱馬勒當拿是「魔鬼之手」,但他則稱自己為「上帝之手」。
在球場上我們可以透過科技來為我們以重看「回帶」的方式來辨別真相,再由球證一錘定音,其實在現實生活裏,除非你是作奸犯科便可能會有執法人員,翻查你所到之處的閉路電視和八達通紀錄。但個人方面,沒有人會對自己的行為作出判決,不需向任何人交代,但當中的「回帶」的環節,值得我們反思,在生活上我們每每會即時「回想」,剛剛自己一些決定是否明智、一些行為是否恰當、是否會有改善空間、是感到興奮或沮喪,都會適時地自我「賽後檢討」;又可能我們會回望、回顧、回看而「驀然回首」,一些事情過去了好一段日子,經過沈澱之後再回看,除可引發懷緬之情,更可能會有新的啟發,所以「自我VAR」可為我們自我增值,當然也有人會在回首當中因為後悔而自怨自艾,甚至成為心中的刺,難以釋懷,其實回望不應是再次自責的機會,倒應是自我完善的契機。
當然就算使用VAR都可能會有人心存僥倖,期望能逃過被人看透自己犯規的厄運,反過來沾沾自喜的說自己是「上帝之手」,可以主宰一切,這樣未免太過自欺欺人。其實每人自己心內都應有一部攝錄機,不斷提醒自己的一言一行。
「這些事你要思考,要全神貫注,好讓人人都看出你的長進。」(提前四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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