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切應對性暴力事件
 學習與受害羣體同行


2861 期(2019 年 6 月 23 日)
◎ 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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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基督教協進會性別公義促進小組及風雨蘭已於六月十一日舉辦「#Churchtoo之後,如何與受影響的羣體同行」講座,由風雨蘭總幹事王秀容女士主講,分享教會可如何與性暴力事件受害者適切同行,並有風雨蘭同工和受助人分享助人和受助時的感受和經歷。

  風雨蘭總幹事王秀容女士首先指出性暴力不止是行為上的冒犯,即使是在言語和態度上對別人作出有性意味的表達,只要有令對方感到恐懼、受威脅或受辱,也是性暴力的一種。性暴力在香港並不算是冷門議題,當中大多數受害者為女性,教會若遇到會友遭受到類似傷害,便應承擔作為支援者的角色。

  王秀容女士表示在多年幫助性暴力受害者的經驗中,發現大部分受害者也會出現強烈的自責和自我否定,認為自己需要為事件負上最大責任。有外國案例的受害者甚至認為自己永遠無法復原,身心靈的痛苦達到無法承受的程度,選擇了結自己的生命。

  她繼而指出香港社會雖然認同性暴力不能容忍,但往往會將責任轉嫁到受害者身上,面對性暴力事件,社會同時會責怪受害者,遺忘侵犯者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坊間所見有關預防性暴力的廣告只會提醒勸籲女性不要作性感打扮或醉酒,若有不幸事件發生,報章也常聚焦於受害者是否在打扮上不檢點,或在行為上誘惑了侵犯者。在這樣的社會氣氛下,受害者遇事後往往不敢即時報警和尋求協助,根據風雨蘭過往十八年的統計資料顯示,他們接觸到的受害者平均延遲了3.8年才求助。

  風雨蘭同工分享在處理求助時,首要是給予受害者安全感,了解其情緒狀態和細心聆聽,而非着急提議下一步的做法。曾向風雨蘭求助的受助人亦表示,當初求助時,先感到被了解和支持十分重要,這樣才令她敢於繼續求助,而有義工的陪伴,也令她更有力量去繼續之後一連串的司法程序。

  王秀容女士表示教會若遇到會友受到性暴力傷害,應謹守以下守則適切處理,包括尊重、了解、耐心聆聽,從而作出深度的情緒支援;避免作出所謂善意的批判,例如「你應該保護自己」,令受害者更加自責;避免延誤報警及進行醫療程序;避免堅持受害者要按指示行事,應經受害者同意才作適當的轉介;留意潛在危險,如侵犯者會否繼續滋擾;如事件會在教會內部處理,應避免繁複程序,讓受害者不用多次複述受害經過;最後切記緊守保密原則。

  教會需要對性暴力受害者提供長時期的關顧與支持。如之前所述受害者往往在事後感到自責和難以啟齒,因此就算與教牧同工面談,也可能會「遊花園」式的拉開話題,避免觸及自己的羞愧和傷痛。當受害者感到安全,願意向教會和弟兄姊妹分享經歷,也要注意羣體的支持和同行並不是對事件的討論。若受害者選擇報警求助,那麼羣體的同行,便是陪伴其對公義的追尋。

  在教會中關顧往往比教導要多花時間,不容易見到成效,也非每一位教牧同工都曾接受專業輔導訓練。因此教會應避免只是口號式的宣告「神會幫助你」,而是帶着愛心和尊重,謙卑地學習基督如何與受傷害的羣體適切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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