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在教會講道( 題目為「帶小孩(可十13-16)」),讓我想起父母跟祖父母和外公婆的關係。
我的父母均來自破碎家庭。我的爺爺和外公同樣在外面也有別的女人,還好在小時候我見過爺爺,也跟他玩耍過,但外公就一面也沒見過,因為他在我媽還小時已離開家。
小學的時候,記得有次媽媽特地帶我到沙田,探望另一位嫲嫲。那間屋裏放着的冰箱,頂部放着一個杯子,杯子裏除了有水,還有我爺爺的一副假牙,到現在我仍歷歷在目。
媽媽讓我叫她二嫲嫲,是因為她覺得二嫲嫲同樣很慘。二零一六年我嫲嫲去世了,這位二嫲嫲跟我爺爺生的兒子也到靈堂來弔祭,而我們這邊也沒說甚麼,畢竟上一代的恩怨也應該到此為止。
我的婆婆在我出生前幾年,突然有天帶來了一位新外公。這件事令我媽和其他兄弟姊妹甚為不滿,甚至舅父曾有一段時間因此而離家自住。雖然有了新外公,但每次在飯桌上,外婆總會間中談起舊外公,並明言仍很想找回他。我這新外公可真好得沒話說,半句怨言也沒發。
我的父母曾很清楚地跟我解釋,自從信了耶穌之後,他們的生命有了很大的改變。他們不想把過去的傷痕同樣刻在我和妹妹身上,所以他們立志要給我倆一個健康穩健的家庭,這也是我從小深深體會到的。而母親探望二嫲嫲的那件事,也讓我深深體會到上帝的愛和寬恕,是何等的大,何等的遼闊,成為我成長一個很重要的榜樣。
雖然他們的童年陰影,不能說完全對我和妹妹沒影響,但上帝的恩典已讓我嘖嘖稱奇,因為信仰使我父母重新調整他們的價值觀,亦讓他們彼此之間抹去很多猜疑(對,我曾經歷過他們之間的猜疑)。最重要的,是他們願意倚靠神去管教我們,因為他們只靠着過去破碎的經驗,一定不能把我們帶得好。
雖然爸爸在我讀高中時才正式信主,而我小時候也常看見他在崇拜時倒頭呼呼大睡。然而,他卻堅持每主日提早起床,把我帶到上主日學的地方,因為他也知道,聖經的真理十分重要,於我有益。
過去的年日,他們就如馬可福音十章那些父母一般,把孩子帶到耶穌跟前,期望耶穌能摸摸他們。結果呢?卻是抱起他們﹗耶穌對我倆兄妹所作的,遠超他們的想像,這亦是他們感恩不已的事情。
我的爸爸是個屋宇維修技工,媽媽是七十年代的製衣廠工人和家庭主婦,收入不多,但他們卻曾為了母會擴堂而賣掉金器和家裏一些重要財產,為的是建立教會。
許多人也問我,為甚麼你這麼年輕(其實也不算年輕哩),就願意委身宣教?
我的答案是,除了主在我十一歲開始呼召我之外,我的主在我父母年輕時,已施恩典和憐憫到我家。如詩篇二十七篇所說,他們的父母離棄他們,耶和華卻收留了他們,而我就正是這份莫大恩典和憐憫的見證人。
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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