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清楚告訴我們:「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二8-10)因此,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絕不是靠我們的行為!但在蒙恩以後,我們要行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善,以好行為去報答上帝,藉善行使上帝得榮耀,並成為上帝的見證。
論到成為上帝的見證,使徒保羅提醒我們:「但你這屬上帝的人要逃避這些事,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 你要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你為此被召,也在許多見證人面前,已經作了那美好的見證。」(提前六11-12)
在這裏,使徒保羅囑咐「屬上帝的人要逃避這些事」,就是要逃避前面所提的「自高自大、嫉妒、紛爭、毀謗、妄疑、爭競、以敬虔為得利及貪財」等惡事;倒要「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作美好的見證」。
況且,我們知道佈道的途徑有六:
1. 禱傳:為未信者和傳福音的人禱告。
2. 媒傳:透過福音媒體把福音介紹給別人。
3. 筆傳:親筆用文字或圖畫把福音表達出來,包括書信、書刊、劇本及美術作品等。
4. 錢傳:奉獻金錢支持傳道的事工。
5. 口傳:親口講述自己的見證和福音的內容。
6. 身傳:以好行為去榮耀上帝,成為上帝的見證。
但最有力的還是身傳:「佈道途徑多,身傳最穩妥,禱告不能少,口講也重要,媒傳好處多,還可親筆傳,以奉獻支持,亦未尚不可。」
但願每一位蒙恩得救的人藉聖經和聖靈的幫助,皆可以有與所蒙的恩相稱的好行為,藉此報答、見證及榮耀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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