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機會的異化


2610 期(2014 年 8 月 31 日)
◎ 城市心靈 ◎ 吳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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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首梁振英和多位司局長以「個人身分」做了一些事情,但平等機會委員會某位主任以「個人身分」表達了他對平機會處理某些議題的不同意見,卻遭嚴厲譴責。

  事緣於該位主任,今年八月十六日星期六上午,應邀以講者身分出席某宗派教會的「歧視條例諮詢、性傾向條例、同性婚姻合法化討論會」,會上發表了一些相反意見和質疑,他又公開承認自己在某些政策議題上與上司周一嶽有分歧,甚至曾經爭論過。

  據云該位主任是「平機會」的開荒牛之一,他曾任懲教主任十九年,期間取得大律師資格,多年前他接受傳媒訪問時坦承他加入平機會是因為「喜歡平機會『締造平等機會』的使命」,任內他曾參與處理二零零一年法庭裁定升中派位機制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引發的投訴潮,以及二零零三年沙士引起的殘疾歧視投訴。

  平等機會委員會,英文是Equal Opportunities Commission,成立於一九九六年。該會成立之初,固然是本於為不同社經地位、家庭崗位、性別、種族、膚色、傷健人士「締造平等機會」,但漸次已演變為左翼意識型態的喉舌,成為同性戀者(以至「跨性別人士」)、少數族裔、環保及綠色團體等等的代言人,由「平等機會」至所謂「平等權利」,其實已經是質的變化,惟一般市民是看不到。

  當然如果我們的社會是真正的多元開放,平機也好,平權也好,也應該公開拿出來討論。但今天的所謂「平機會」和左翼人士,只許州官放火,對於異見者愈來愈不客氣不尊重,不單止冷嘲熱諷,甚至威嚇打壓。小小的一位平機會主任,昔日一腔熱血入職,今天連週末上午出席一個研討會也被視為「食碗面反碗底」的角色衝突。

  我們的「平機會」,連自己的職責也不給予表達,如果異見的平等機會,又何來為這個社會的所謂弱勢社羣,爭取平等機會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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