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甚麼要懷舊﹖因為那一種深藏的情懷吧?那一種似乎飄渺又那麼實在的情感,塑成了個人不可磨滅的某一部分。藉由音樂、話題、熟悉的臉孔,內心遠久的記憶翩翩活了過來,從前的夢想,從前的淘氣(感謝歲月,壞事都淡化為可笑的淘氣),從前的認真付出,不再被遺忘,不再塵封掩蓋,好,我們重新看見活生生的自己和友伴,一步一步走出今天的樣子。懷舊,是對個人歷史的尊重,對今天步跡的檢核。
這天晚上,校友以音樂嚶鳴會友,四十年沒有見面的老師,在台上指揮仍一貫地儒雅溫文,這不是單純的懷舊,這是一種漸漸失落的人文氣質的念記。「在那金色的沙灘上,灑着銀白的月光,尋找往事蹤影……」往事並不迷茫,迷茫只是人的心—如果你放棄了夢想,如果你拋卻了舊情。老師解說《遊子吟》,說今天的學生不易理解「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他們可沒有穿過母親一針一線縫出來的衣服;我眼睛濕潤,中學時候的校服,正是先慈給縫製的啊,還有許多同學,都是穿著家中自縫、有時不免形狀可笑的校服,度過認真求學的日子。那原是普遍困乏的年代,還記得學校旁邊的木屋區遭火,第二天同班的同學成了災民,家中仍然籌措了一隻鹹蛋、一壺白飯讓她可以如常上學。
聖經也教導人要念舊,要追想自己的來處。上主吩咐祂的百姓要世世代代講述自己異鄉為奴得蒙拯救的事實,不可忘本、不可忘恩;要因為自己曾經身受其苦,善待寄居客旅的人。不要嘲笑今天的猶太人沒有做到,反求諸己,我們不一樣為自己今天的安舒洋洋自得嗎?人,應該抽空好好懷舊,不為自我感覺良好,為覆檢自己的步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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