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因為長得實在矮,我常常留意到靠近地面的東西。又或者是坐在地鐵車廂裡的時候,不好意思老盯著人看—人那麼擠,太有窺探的嫌疑了,只好低頭看下面。這樣,我看到了很多腳。
腳跟臉孔一樣,述說人的故事—至少是故事的蛛絲馬跡,讓你發揮想像力。一整個夏天,看到的腳特別多,女士固然多穿涼鞋,男士也不少是涼鞋或踩人字拖。正常不過,女士比較愛修飾外表—由頭到腳,這十年來流行的「水晶甲」,從指頭流到趾頭;還有顏色誇張的指甲油,有時真令人毛骨悚然。有一次我幾乎開口想對前面的女士說,紅綠相間不是不可以,但不可以是鮮紅加鮮綠,審美能力太壞了。
不過女士的腳也真叫人同情。上班族女子,可以看到足趾變型、兩側紅腫起繭的情況極之普遍,難為她們天天穿那些以虐人為目標的鞋子上班;也可見社會的文化是何等扭曲且盤根錯節—鞋子不是用來保護腳部的,是用來表現「美」的。
至於男士,我還是寧願他們把腳藏到皮鞋球鞋裡面,因為乾淨的實在不多。不剪趾甲、趾甲縫裡藏著黑邊,真是令人倒胃。也許那些塗上黑色甲油的女士其實也一樣藏污納垢,不過至少看不見。
不要誤會我有戀足癖。我只是近兩天重覆看了「有罪的女人」給耶穌洗腳的片段,心中感喟,那女人心中真有許多的愛。兩千年前在巴勒斯坦地區奔波跋涉的耶穌,那雙足也是不敢恭維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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