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歲晚,與兩位舊同事相聚,三個女人談天說地一個墟。
其中一位母親提到教導兩位女兒如何使用利是錢,覺得很有意思。
教導子女將收到的利是錢,分配如下:
一份:第一份,當然給愛我們的天父;
一份:給父母,學習他日供養父母,遵行十誡之孝敬父母;
一份:儲蓄,學習螞蟻的遠見;
一份:給予社會上的貧窮或有需要的人士;
一份:由子女決定如何使用,買一些自己喜愛的東西。
聽了,覺得很感動,原來少少或多多的利是錢,可以給予下一代那麼豐富的真理教導(有些解釋是我加插解說),有敬畏、有憐憫,既愛神,又愛人,也愛自己。
那同事說,她是聽另一位母親說的,跟著也用來教導自己兩位女兒。
我聽了,便記錄下來,但願更多基督徒父母用此教導兒女,重視學業、七項或八項課外活動之餘,不忘記最重要的品格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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